廣東省湛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陳吳被提起公訴

高檢網消息,日前,廣東省湛江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陳吳(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東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陳吳於2002年11月起歷任湛江市麻章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廉江市委書記;2008年8月起歷任湛江市市長助理,東海島經濟開發試驗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湛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其利用上述職務上的便利,於2003年至2013年期間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於2003年至2018年期間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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