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涉嫌販毒被抓,她竟想188萬“活動費”撈人!

從丈夫施建生涉嫌販賣、運輸毒品被廣東深圳警方抓獲開始,妻子寧安娜一家為了“救出”丈夫,落入自稱是某“省高級人民法院庭長”的“撈人”陷阱,結果是,一審、二審均被判處死刑,傾盡全力籌集188萬元的“活動費”都打了水漂。


他涉嫌販毒被抓,她竟想188萬“活動費”撈人!


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

日前,福建省長汀縣公安局經過縝密偵查,悉數抓獲3名詐騙嫌疑人,一起冒充“高院庭長”“撈毒販”詐騙百萬大案真相大白。

丈夫販毒被抓

妻子遇上熱心“庭長”

2015年7月25日,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破獲一起販賣、運輸毒品案,涉案犯罪嫌疑人施建生被抓,他的妻子寧安娜及家人心急如焚,但還是心存幻想,到處託人,希望通過“關係”,能把施建生從牢裡“撈”出來。這時,平時玩在一起的劉某和黃某與寧安娜攀上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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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人告訴寧安娜,他們在龍巖認識一個“能量”很大的人,這個人叫萬衛平,自稱是某“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庭副庭長”,只要肯花錢,通過“萬庭長”的運作,說不定可以將施建生“撈出來”。劉某和黃某還告訴寧安娜,他們也不是第一次和“萬庭長”打交道了,之前他們託“萬庭長”辦了兩件事情,花了一些錢,熱心的“萬庭長”都辦得很好。

有了劉某和黃某二人的“牽線搭橋”和“信誓旦旦”,寧安娜對熱心又有“能耐”的“萬庭長”深信不疑,和家人商量後答應:只要能“救出”丈夫,花多少錢都沒問題。

落入詐騙陷阱

188萬元打了水漂

雙方的第一次見面,被安排在了龍巖市新羅區的一個茶館。聽完寧安娜的訴求後,“萬庭長”拍著胸脯稱沒問題,只要他出面運作,事情還是有迴旋的餘地。因為是廣東深圳警方辦的案子,他說要去深圳走一趟,“打點”一下,瞭解一下情況,開口就讓寧安娜給他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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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的話,你可以拍照!……”看著“萬庭長”胸有成竹的樣子,寧安娜心想,辦事也要花錢,次日就東挪西借將錢給了他。

“萬庭長”收了錢,但過去了一兩個月,卻杳無音訊。寧安娜著急了,又聯繫“萬庭長”。這次“萬庭長”告訴她,施建生犯的事情比較大,又要併案處理,即使判刑到了監獄只要有立功表現,還是可以減刑的,這一次,“萬庭長”張口就要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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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說要這麼多錢,寧安娜和家人犯了難。但為了“救人”,一家人可謂是“破釜沉舟”。寧安娜賣了自己的嫁妝,她的公公還賣了祖宅和某公司的股份,將錢湊給了“萬庭長”。

事情的發展讓寧安娜始料未及!2016年12月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施建生被判處死刑。“萬庭長”仍然要錢,但“減刑”的好消息依舊沒有到來。

“竹籃打水一場空”。隨後十幾次,“萬庭長”還想方設法跟她要錢,58萬、15萬、20萬……“將信將疑”的寧安娜前前後後一共給了“萬庭長”等3人188萬元。

2017年12月2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施建生作出二審(終審)的死刑判決,寧安娜遭當頭一棒。

發現被騙報警

仨嫌疑人被抓獲

其實,在與“萬庭長”等3人的接觸過程中,寧安娜也留了個心眼。她去網上查了一下“萬庭長”的個人信息,發現確實某省高級人民法院有姓萬的工作人員,她才會將錢給他;另外,每次交錢的時候,她都會選擇有監控視頻的地方,這樣就留下了視頻證據;同時,在泡茶、吃飯和聊天的時候,她不僅會拍照,還會將講話都錄下來,這給警方破案提供了幫助。

寧安娜發現自己被騙,是丈夫二審依舊被判處死刑的結果出來後。發現被騙後,寧安娜找萬某等人想要回自己的錢。尤其是,寧安娜的媽媽得了重症,急需要錢救命。但“萬庭長”一開始總是答應得好好的,後面就翻臉不認人。“我很忙,出差了……”公務繁忙的“萬庭長”不是拖,就是躲。經過一年多的追討無果之後,2019年2月20日,寧安娜向長汀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後,由於該案件案值巨大又涉及冒充政法幹警“撈毒販”,長汀縣公安局高度重視,要求城關派出所與刑偵大隊成立專案組聯手偵辦。城關派出所所長塗星祿任專案組長,多次組織研究案情,查找案件線索,抽調城關派出所民警石志宇、刑偵大隊刑警汪建斌聯手偵辦。專案民警克服該案時間跨度長、取證工作難等重重困難,最終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相關線索。

3月1日和6日,辦案民警先後將黃某、劉某抓獲。3月12日,“萬庭長”也落入法網。經審訊,3名犯罪嫌疑人對詐騙188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疑人均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審理中。

冒充幹警行騙

“庭長”是個無業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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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指認見面地點

經查,犯罪嫌疑人“萬衛平”真實的姓名叫萬某新(湖北荊州人)是個無業遊民,兩名中間介紹人劉某(長汀人)、黃某(南平邵武人)均無正當職業。

“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就是利用受害人對涉毒案件情況的不瞭解,虛構省高院副庭長的身份取得受害人信任後,多次欺騙受害人要去廣東深圳幫忙找關係能夠使施建生不受到法律制裁或減輕處罰等等要求受害人拿現金或匯款。嫌疑人作案都很狡猾,都不使用本人銀行卡賬戶而是使用他人或者朋友銀行卡。轉賬多達十幾次。”提起嫌疑人的行騙手法,辦案民警石志宇如是說。

“撈人都是騙財的!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政法幹警行騙案件。要想獲得政法機關的寬大處理,主要有三個途經,一是投案自首,二是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三是檢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現的……”3月21日,採訪結束時,辦案民警石志宇提醒廣大群眾,不要輕信騙子“撈人”謊言,警惕冒充公檢法政法幹警行騙案件,避免財產損失。(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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