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披露!這8人被菏澤4縣區檢察機關分別提起公訴!涉嫌

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檢察院

對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成員楊某提起公訴

詳情披露!這8人被菏澤4縣區檢察機關分別提起公訴!涉嫌

近日,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對被告人楊某提起公訴。

經審查查明:被告人楊某於2005年左右拜師唐某某(已判決),並夥同他人一起幫助管理某運輸公司,非法聚斂錢財,多次參與唐某某的收徒儀式和各種聚會。2015年9月29日晚21時許,被告人楊某在參與師徒聚會後,夥同唐某某、李某(均已判決)等十餘人在鉅野縣新礦賓館附近參與打架,致三人輕微傷。

被告人楊某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詳情披露!這8人被菏澤4縣區檢察機關分別提起公訴!涉嫌

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檢察院

對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王某某

朱某某提起公訴

詳情披露!這8人被菏澤4縣區檢察機關分別提起公訴!涉嫌

近日,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檢察院依法

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被告人王某某、朱某某提起公訴。

經審查查明:2013年至2016年,商某某(已起訴)糾集劉某某、張某(均已起訴)、王某某、朱某某等人,在定陶區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商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該惡勢力犯罪團伙對外非法發放高息借款,並以毆打、攔截、恐嚇等手段非法討債,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被告人王某某、朱某某夥同其他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為索要債務,多次攔截、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詳情披露!這8人被菏澤4縣區檢察機關分別提起公訴!涉嫌

曹縣人民檢察院依法

對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馬某某等3人

提起公訴

詳情披露!這8人被菏澤4縣區檢察機關分別提起公訴!涉嫌

近日,曹縣人民檢察院依法

以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對被告人馬某某1提起公訴,以涉嫌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對被告人馬某提起公訴,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被告人馬某某2提起公訴。

經審查查明:2013年至2014年,被告人馬某某1等3人經馬某(已判刑)糾集,與馬某某3、馬某某4、侯某某、沙某某(均已判決)等20餘人,在曹縣及周邊縣區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馬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非法高利放貸,並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毆打、攔截、恐嚇等手段非法討債,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犯罪;利用自身形成的強勢地位,介入他人日常偶發矛盾,藉故生非,隨意毆打他人,實施尋釁滋事犯罪;為索取財物,利用民間糾紛,借題發揮,毆打併劫持多人,向對方索取高額贖金,實施綁架、非法拘禁犯罪;漠視司法機關權威,強行闖入派出所帶走對方當事人,致使其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實施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犯罪;為索取債務,強行進入他人家中毆打他人並毀壞財物,實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被告人馬某某1夥同其他惡勢力成員,為索要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情節;另,被告人馬某某1夥同其他惡勢力成員,未經他人允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其行為分別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馬某夥同他人聚眾衝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系其他積極參加者,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第二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聚眾衝擊國家機關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馬某某2夥同他人,為索要債務非法拘禁他人,並具有毆打情節,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詳情披露!這8人被菏澤4縣區檢察機關分別提起公訴!涉嫌

成武縣人民檢察院

對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秦某某

戴某某提起公訴

詳情披露!這8人被菏澤4縣區檢察機關分別提起公訴!涉嫌

近日,成武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被告人秦某某、戴某某提起公訴。

經審查查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秦某某、戴某某經陳某某(另案處理)糾集,並夥同朱某某、王某某、任某某、李某某(均已起訴)等人,在境外多次跨境對國內被害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陳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集團成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撥打詐騙電話等手段尋找被害人,以服務費、展期費等名義收取高額利息,並通過相互推介、肆意認定違約等方式虛增被害人債務,涉嫌詐騙罪。在被害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採用威脅、辱罵、恐嚇等手段非法討債,涉嫌敲詐勒索罪。該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被告人秦某某、戴某某夥同其他犯罪集團成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詳情披露!這8人被菏澤4縣區檢察機關分別提起公訴!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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