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開發區兩天查處41輛超標電動三四輪車

菏澤:開發區兩天查處41輛超標電動三四輪車

為消除電動三輪、四輪車交通安全隱患,預防電動三輪、四輪車交通事故的發生,市開發區交警大隊持續開展電動三輪、四輪車交通違法整治行動,保障轄區群眾出行安全、暢通。

為確保整治效果,市開發區交警大隊各中隊在轄區內電動車集中出行的時間、路段設立臨時檢查點,採取固定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對過往的電動車逐一進行檢查。在整治中,執勤民警充分利用執法記錄儀,對執法行動進行全程錄像取證,嚴格依法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堅持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同時,執勤人員對超標電動車駕乘人員開展面對面宣傳教育,重點向違法行為人耐心講解該行為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贏得了違法行為人的理解配合,確保了行動取得實效。

2020年3月18日至19日開發區交警大隊共查處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41輛。對於電動三輪車無證駕駛的,處以200元罰款;電動四輪車無證駕駛的,處以500元罰款。電動三輪、四輪車無號牌上路行駛的,處以200元罰款,駕駛人有駕駛證的,記12分。

下一步,開發區交警將堅持專項整治與常態化管理相結合,對電動三輪、四輪車違法上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形成嚴查嚴管高壓態勢。同時,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努力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來源牡丹晚報記者 淑婭 通訊員 劉滕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