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聲學者計劃︱法律與秩序:中小跨境電商面臨的挑戰

2018年6月,澎湃新聞的英文產品——第六聲(Sixth Tone)

與復旦發展研究院聯合主辦“第六聲學者計劃”,資助八位青年學者在中國八個省進行為期六週的田野調查。此次田野調查的主題是“科技如何改變鄉村”,其中包括四個具體議題:農村電商、大數據、農業無人機和荒漠化治理。本系列為青年學者的田野調查成果。

第六声学者计划︱法律与秩序:中小跨境电商面临的挑战

義烏國際商貿城的店鋪 澎湃新聞記者 馮婧 圖

隨著中國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和加深,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開始走出國門參與到世界範圍的競爭。這裡面不僅有舉足輕重的大型國營民營企業,也有無數極具開拓精神的中小企業,而在“互聯網+”的浪潮下,藉助各國電商平臺發展壯大的小微企業也不可計數。然而在這個百舸爭流的壯觀景象之下,卻藏有無數法律的險灘暗礁。

就在我參加Sixth Tone青年學者項目電商組田野計劃的第一站第一天就遇到了這樣的法律問題。當時我們是探訪義烏市著名的電商村——北苑街道楊街村,在採訪一家規模頗大的跨境電商的時候,那位老總突然向我尋求法律上的建議。原來該企業近日在美國因為知識產權的問題而被起訴,而他義憤填膺的認為自己是被釣魚。而在看過他提供的律師信之後,我順藤摸瓜找到了該案相關的法律文書,這才發現該企業因為沒有及時應訴5月份已經被美國聯邦地區法院缺席審判,在判決書中除了禁止該企業繼續生產銷售仿製品以外,更是直接將他們凍結在支付寶和貝寶賬戶中的資金作為25萬美元賠償的一部分判給原告企業。

這個案例暴露了中國企業在“闖世界”的過程中法治意識淡薄的老問題。雖然改革開放至今已經四十年,但是我國很多企業並沒有走出模仿複製外國現有創新成果的道路。不論是和我們日常生活比較遠的生產工藝技術、還是像素級抄襲的互聯網產品、還是這種低附加值的外貿小商品、甚至連園藝景觀、市政建設都處處找得到“高仿”外國的跡象。但因為我國對知識產權立法執法和國外還有相當差距、外國中小企業在中國尋求法律救濟門檻較高、各地政府受GDP驅動對知識產權侵權視若無睹,結果在有中國特色的創業環境中成長起來的中國企業一旦走出國門就會遇到在法治社會“水土不服”的情況。建設法治社會並非一朝一夕,提高民眾的法治意識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這並不意味著作為市場監管者的政府和市場參與者的企業在這種情況下就該聽之任之。相反,在訪談中筆者發現,其實在給跨境電商企業提供法律援助的領域我們有著大有可為的廣闊天地。

大多數企業在遇到訴訟的時候,為了避免正常的經營因為封號等原因而被幹擾,他們通常都會選擇與原告方和解。但這並不意味著原告方的訴求都是真實的,中小企業的“綏靖”導致在境外出現了許多專門針對他們的“法律碰瓷”的實體。他們利用中國跨境電商中小企業法律經驗欠缺、怕事躲事心理,藉助電商平臺封帳號凍資金的大殺器,直接奔著和解金而去。雖然看似每個企業都以相對金額較少的和解方式解決了網上經營的大問題,但眾多企業採取類似的應訴策略卻製造了一個經典的囚徒困境——每個人最優的策略卻產生了對所有人最差的結果——結果進一步促進了這個“法律碰瓷”產業的發展,給跨境電商的未來前景製造了更大的麻煩。

而據訪談得知,中小企業之所以急於和解,除了要儘快恢復正常經營以外,還更多因為打官司費用太高不確定性太大。眾所周知,西方國家——尤其是眾多跨境電商企業首選美國——法律體系非常複雜,一定需要專精特定領域的執業律師才能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而這些服務並不廉價。以本案涉及的知識產權法為例,跨國的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收費都是每小時一千美元以上、非合夥人律師收費根據資歷深淺為每小時400-700美元不等,而即使是小型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收費也在200-400美元之間。與此同時,本案雖然被判賠償25萬美元,但實際被凍結的資金只有8萬元,企業願意支付的心理價位僅有一萬美元。那麼即使是收費最低的律師,這家企業也僅僅能購買50小時的服務,遠不足以解決一個已經因為程序問題而被缺席判決的案子,而且也沒有哪個律師能保證一定能取得讓企業滿意的結果。一方面是不確定結果的高額法律開支,一方面是確定結果的低額和解費用,趨利避害的企業也就很自然的選擇後者,但這又導致這個問題長期化。

而更糟糕的是,以上的信息還是筆者利用私人關係獲取的,被訴企業本身大多不具備獲取準確信息的能力,凸顯了法律服務市場的嚴重錯位問題。這些年來來中國職業的美國執業律師從人數上來說並不少,甚至還有金杜這樣規模龐大的跨國律師事務所。但這些律師事務所都設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服務大型企業用戶或者高淨值人群。可是像義烏這樣經貿發達的地區同樣有著龐大的法律服務需求,雖然單個跨境電商企業用戶所產生的費用有限,但義烏是中國僅次於北上廣深杭的第六大電商城市,有著廣闊的法律服務市場藍海。除了資源配置的錯位,北上廣的大型律師事務所之所以不來義烏的原因可能更多的是市場培育難度大。中小企業的企業家的受教育水平和視野或許不會限制他們市場敏銳性,但卻很難讓他們去充分理解法律這一門檻極高、異常繁複的服務業,更談不上建立起對這個行業從業人員的信任感。如果要打比方,法律從業者和中小企業企業家的關係類似中國的醫生和患者關係,知識層面的巨大鴻溝讓雙方難以互信,法律從業人員在提供服務過程中事半功倍的經歷也讓他們更傾向於選擇更能溝通的大型企業和受過高等教育的高淨值人群。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筆者認為義烏乃至浙江省政府可以扮演更積極的角色。首先,通過雙向聯繫北上廣大型律師事務所和地方跨境電商中小企業,地方政府可以起到一個信任構建平臺的作用。本質上來說,地方政府藉助自身的政府信用,在法律服務提供方和需求方之間扮演了“支付寶”的角色,從而可以極快的將本地法律服務市場培育起來。這樣既可以切實的幫助到數以萬計的本地企業,減少在經貿活動中無謂的“損耗”,又可以引進一個新的經貿服務類行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其次,政府應該幫助中小企業設立一個專門用於法律服務的律師費互保組織。正如前文所說,中小企業打官司最大的障礙是得不償失、耗時費力。訴訟不僅干擾了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還可能會遇到被其他同行藉機擠佔市場份額;而就算贏了官司,其他沒有打官司的企業也會藉機搭便車,結果打官司的成本一家獨自負擔,訴訟勝利卻服務了全行業。而設立律師費互保組織就可以有效避免這兩個問題。這個組織運作起來就類似保險,平時會員企業繳納一定數額的費用,然後一旦某家企業遇到訴訟就可以用大家眾籌的經費打官司,減輕了參與訴訟企業的負擔,而如果贏了官司的話其他企業“與有榮焉”也就理所應當。

最後,政府應該組織北上廣的律所“送法下鄉”,定期給企業們開設法律培訓服務,提高企業家們的法律意識,減少日後尋求法律服務過程中溝通的困難。現在互聯網知識經濟已經非常成熟,而且打破了地域的界限,不論是授課者還是學習者都可以足不出戶完成知識傳授,政府需要做的就是起到這第一推動力的作用即可。

(本文部分內容得到Morrison & Foerster LLP黃陀律師的幫助。本文編譯自Sixth Tone:Law and Orders: China’s Online Sellers Face Legal Probl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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