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为何在《辛丑条约》上签“肃”而不签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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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在《辛丑条约》中文本上签署的并不是“肃”字,甚至并不是一个字,而是画了一个押,这是比签名更为正式的形式。

根据《辛丑条约》中文本第十二款规定,签约代表的署名,要以“画押”形式,而不是签字形式,所以李鸿章这么做,是遵照条约的规定而为之。同时和李鸿章参加谈判的庆亲王奕劻,在《辛丑条约》上也是画了押,而没有签名。

这里所说的“押”,即“花押”,是中国传统的一种防伪签名模式,从古代一直沿用到近现代,新中国成立后,一些老人也还依然有使用这种花押的传统,只是现代以来已经越来越少有人用这个,以至于“相见不相识”。

“花押”通常由本人自行设计,往往是运用自己的姓名或者字号为元素,按照书法习惯组合“攒”到一起而形成,其中的笔画顺序、细节模式只有自己知道,外人很难模仿,因而常用于在正式的文书上签署。

(李鸿章的花押并不是一个“肃”字,而是包含了“李鸿章”三字笔画在内的设计。可以看到起笔实际是“李”,中间包含了“鸿”,收笔部分有“章”的笔画)

如果仔细看李鸿章的花押,实际上根本不是个“肃”字,实际上是把“李鸿章”三个字的笔画组合到了一起而形成。

(1871年日清修好条规上李鸿章签署的就是花押,日方代表签署的也是花押)

(1885天津条约上,李鸿章签署的花押)

(1895年马关条约中文本上,李鸿章、李经方以及日方代表所用的都是花押)


除《辛丑条约》外,李鸿章从19世纪70年代参与谈判签署的《日清修好条规》、《中日天津条约》、《马关条约》上,也都是依照约文规定,签署的花押。


海研会


李鸿章经甲午战败和签订《马关条约》后,遭到大规模弹劾,被清庭官吏揭露出其许多罪行。

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李鸿章挪用北洋军费400余万两投资日本茶山煤矿;其子李经芳在日本有三个洋行;父子二人长期与倭寇大做军舰动力煤力和大米这种军需贸易哪怕中日开战后都照做不误;李鸿章外甥张士衍长期盗卖炮弹给倭寇获脏银达数十万两;李鸿章外甥刘芬出卖军事情报给倭寇;而北洋舰队只能携半个基数的弹药(其中基本上只是廉价的实心弹、镇定二舰主炮一共只有三发标准开花弹),因燃烧劣质动力煤实际航速仅为标准航速15节的一半;正因如此黄海海战北洋水师在命中率高于倭寇的情况却未能击沉一艘;后又因李鸿章消极避战,而炮台守军一触即溃,导致北洋水师全军覆没于军港之中;陆上淮军14000人亦是在主帅叶志超带领下溃逃失败。

更为严重的是李鸿章、李经芳父子公然违背光绪帝严令不得割让领土的旨意,把《马关条约》谈得割让台湾及周边岛屿和辽东半岛、且赔款两亿两白银。后经三国干涉还辽中国方面又出了三千万两的赎辽费。

针对李鸿章犯下如此严重的卖国罪行,清庭慈禧光绪帝仍然顾忌李鸿章手中仍然高达五万淮军(京畿地区的卫戍部队淮军军力亦占优),除了处决了出卖情报的李鸿章外甥刘芬外,对张士衍也仅是撤职了事;对李鸿章更不敢严追责任,仅仅是罢免了北洋大臣和直隶总督的职务,扒下了身上的黄马褂,但仍然保留一个大学士的虚衔。

然而,时隔四年李鸿章就又于1899年底东山再起出任两广总督,这完全是因为李鸿章淮军实力仍在,清庭所训练的新式陆军五镇中李鸿章势力就达两镇聂士诚与袁世凯部。而袁世凯借口山东外患严重其所部扩编到两万余人,是其它各镇的四倍。

而对当时风起云涌的以“义和团”“红灯照”为代表的民间反侵略反殖民的民间团体,李鸿章集团军政大臣都是力主镇压。这也是在抵抗八国联军入侵时数千“义和团”能死于聂士诚部和八国联军的双重机枪火力之下的原因;同样是袁世凯在山东镇压、驱逐义和团的原因。

庚子事变中李鸿章在列强已经入侵的情况下,非但以清庭乱命为由拒不接受抗敌职务,反而与侵略者列强达成谅解组织汉奸性质的“东南互保”公然分裂国家、破坏抗敌大局,至使四大总督区和山东袁世凯部坐观列强入侵。其淮军旧部聂士诚在与八国联军作战中仍然不顾大局于前线坑杀数千义和团精锐于前线(亡于八国联军和聂士诚双方机枪火力之下),直接后果就是前线聂士诚部和“义和团”形同敌寇。

正因如此,才导致抵抗八国联军入侵的战争速迅失败。北京被占领后,由于列强联军在山西娘子关被击败,导致八国联军攻势受挫。但仍然拒绝清庭所派出的谈判代表,后沙俄首先提出清庭方面由李鸿章为谈判代表获得了其它国家的同意(沙俄是出于《中俄密约》是李鸿章一力主张才谈成的,好借机此次获取中国东北利益;其它各国是鉴于李鸿章在《中法新约》《马关条约》和中俄关于新疆伊犁地区谈判中无视国家利益、力主对外妥协和庚子国殇的一贯卖国表现也认可李鸿章为中方谈判代表)。

李鸿章在清庭无奈于列强要求之下,再三催请之下,又得到慈禧承诺其有全权之权,才从上海出发主持谈判。而列强鉴于全中国范围的中华民族抵抗也认为武力瓜分中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不愿意看到沙俄依据《中俄密约》独享中国东北利益,才在英德的带领下放弃了对中国的领土要求。而提出驻军、中国方面撤防、镇压反帝民间组和斩杀主战派大臣、赔款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高达9.8亿两白银)的《辛丑条约》。李鸿章在庚子事变中做尽了卖国之事,却在其签字时又惺惺做态表现出不情不愿的样子!



实际上中方的签字人李鸿章并不是签名,而是盖的“花押”,花押即是一种私章形式,看上去“一团乱麻”,带有防伪性质。而并非流言所说的是什么为了表达不情愿。

如李鸿章心中真是那么爱国,又如何会在庚子国殇时分裂国家破坏抗敌大局呢?


史可见证


李鸿章就是一个汉奸走狗卖国贼。晚清签的卖国条约都有李鸿章参与,李鸿章在签定卖国条约的同时,大量收受外国列强的贿路。如李鸿章在与沙俄签订《爱晖条约》时,一次就收了沙俄四百万卢布(相当400万两白银。李鸿章在出卖国家利益,收受外国列强的贿赂的同时,疯狂镇压和杀戮老百姓,镇压人民的反抗和斗争。现在为李鸿章翻案的人都是一些汉奸走狗卖国贼或者是汉奸走狗卖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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