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之二:什麼情況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彩禮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概念,因為法律沒有規定雙方結婚需要給付彩禮,但是法律卻對於返還彩禮有了明確的規定,請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一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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