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以前的一個社會里,女性嫁給一個有穩當收入的男人,幾乎成為了她們唯一的出路。因為在那個社會里,男人確實是家庭和社會的主體,在當時的生產力水平下,上帝賦給男人的力量是社會前進的充分必要條件,所以妻子無奈下必須遵從丈夫,從而形成了“男尊女卑”的大男人主義思想。
可是今天的社會並不是那個樣子。女人也可以主外,甚至很多女人比男人更有能力。她們穿著高跟鞋雷厲風行的穿梭在這個城市裡,男人能做的,她們都能做。上班、工作、創業,她們無所不能,忙碌的生活下,她們依舊操持小家,依舊生娃帶孩子,她們哪一點比現在社會的男人弱?
夫妻之間在談戀愛的時候,都會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在對方面前,把自己的缺點隱藏起來,但等到結婚以後,夫妻關係越來越親密,暴露出來的缺點也越來越多。
婚姻當中即便結了婚之後,兩個人維持關係最重要的一點基礎就是要重視對方的付出。而不是老覺得自己付出太多了。
在婚姻當中你想找一個人真心跟她過一輩子,如果你真心愛她做什麼都是應該的。而對方對你一旦表示一些寬容和體諒,你就應該學會感恩。這樣的婚姻才能長久的維繫下去。
02
張靜和老公劉超2015年認識,18年結婚,現在孩子剛滿一歲,孩子出生後他們就經常吵架,離婚提了好幾次。
可是想想孩子還那麼小,就捨不得,但他們真的是三觀不合,而且婚後跟婆家也有很多矛盾,每天都非常苦悶。
劉超大男子主義特別嚴重,中間分了兩三個月,後來張靜主動找了他,然後又和好了,基本每次都是張靜主動低頭。18年上半年開始定親結婚。期間張靜經常去劉超家走動,關係也還可以。
定親的時候,劉超父母也沒提出去張靜家見家長商量,父母只是一年前,見過一面吃過飯,後來也沒了下文。他們是一個城市但是不同地區,差異還是比較大。
開始說去劉超家定親,張靜媽媽梳理了大概去了20個親戚,除了親的大娘嬸嬸還有幾個僅次於親的嬸嬸。告訴劉超後,他說去他家的人太多了,還說只有親嬸嬸大娘的才能去,遠的嬸嬸不能去,還說是他們當地的習俗。
張靜媽媽當時非常生氣,覺得多去了幾個人至於這樣嗎,張靜就和劉超大吵了一架,最後劉超說,實在不行去你家定親吧,雖然很生氣但也只能這樣。
雙方父母從來沒有通過電話商量彩禮之類的事情,定親前一天,婆婆問張靜,你們那彩禮多少,你姐姐彩禮多少。張靜非常單純就說一萬多,婆婆就說,那就跟你姐姐一樣吧。
03
其實按照劉超家的習俗,彩禮至少三萬多。張靜當時覺得彩禮多少無所謂也沒計較,買首飾的錢也是婆婆定親前一天拿出來的,就給了一萬,簡單買了金戒指和耳釘,項鍊還是之前張靜生日劉超買的。
定親的時候張靜想買鑽戒,劉超說不實用不升值,他姐姐結婚也沒買,以後有錢再買,戒指和耳釘花了2000多,剩下的錢拿去拍婚紗照,就這樣定親了。
定完親按照習俗,婚期定了該送日子,張靜告訴劉超,我們當地送日子也需要給錢,幾千塊錢就可以了。送日子當天,一看包袱里居然只有一百多塊錢,當時就非常生氣。劉超只是淡淡的說,我告訴我媽,是她沒聽清,就按照他們的習俗給了134。張靜父母還勸她不要計較,只要生活美滿,錢多少都無所謂。
那時正好父親節是週末,回家了,給劉超打電話讓他下午來家吃飯。劉超說,我們還沒結婚,去給你爸爸過父親節不合適。不管張靜怎麼說他都不願意去。
僵持不下,張靜非常傷心,就因為這一點小事都考慮這考慮那,推三阻四。他們那定親了正常都要改口喊爸媽的。張靜給劉超發微信說了一些不好聽的話,誰知道他直接說,我受夠,婚不結了之類的。
也是氣急了,一時衝動,張靜把定親和買首飾的錢一共兩萬直接都轉給他了,兩個人都在氣頭上,誰也不搭理誰。
後來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轉折,沒過幾天張靜發現自己懷孕了。劉超不信,以為騙他,期間兩個人又說了很多不好的話。張靜說,那行,我去你家收拾東西吧。
去了他家,劉超說,我不圖你工作,不圖你家庭,就圖你脾氣好,你還這樣。張靜沒忍住扇了他一個耳光,像你這麼自大的人我受不了。
04
以前,我們衡量一段婚姻的質量,會說婚姻給了我們經濟保障,給了我們完整的家,給了我們互相扶持的安全感。
而到了現在,我們再談到一段高質量的婚姻時,想要的常常是被理解和接納帶來的滿足和自在感。當人們有越來越多自立的基礎時,一段持久而幸福婚姻,已經開始從重現實價值,轉向重情緒價值。
婚姻規則,一定是要考慮雙方的意願、保障雙方的利益的,而不是一個人為了另一個人的想法,犧牲自己做決定的權力。一個運作良好的婚姻,是需要講究公平的,而不是某一方永遠在剝削,另一方一直在犧牲。
想要在婚姻中有平等的地位,夫妻在婚姻的最初就要樹立做人做事的明確規則。千萬不要礙於面子不好意思開口,一直忍耐著,或者一廂情願地等著對方能夠了解自己,主動為自己改變。
要是等到實在忍無可忍了,才開始爆發自己積壓的情緒,這個時候再來處理衝突,就晚了。 “好的開始就是成功的一半”,婚姻中也是這樣。如果婚姻已經走到中途,卻還是沒有立起規矩,以致關係混亂。
那最好的立規矩時間,就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