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史話·宗法制:讓中國成為一個家國同構,重視家族觀念的國家

宗法制是以血緣作為紐帶維持貴族內部的秩序,以血緣的遠近區別貴族親疏的制度。中國上古時代主要氏族生活在黃河流域,這裡沃野千里,一馬平川,因而氏族血緣關係得以保存較好,為宗法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到了西周時期,宗法制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形成了“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的家國體系。宗法制對中國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以至於今天依然隨處可見宗法觀念。

宗法制起源於原始氏族部落的族長制度。氏族部落的發展經歷了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兩大階段。在父系氏族時代,由於私有制的出現,父權和夫權得到了初步的發展,男人成為氏族內部的首領。而同一個氏族又是血緣相同的家族組成的。

中國早期的國家主要出現於黃河中下游地區,這一帶地形較為平坦,適合農業生產,因而生活生產都比較穩定,氏族血緣關係得以保留下來。在國家建立後,中國的國家內部依然以氏族為主要結構。這一點在希臘則不同,由於希臘地地形破碎,希臘的血緣氏族很快就被打破了。

西周史話·宗法制:讓中國成為一個家國同構,重視家族觀念的國家


夏朝,夏后氏的大禹建立了夏朝,併成功傳位給了啟,開創了“家天下”。採取世襲是保證權力和私有財產在家庭內部傳承的主要方式。在夏商時期,這種世襲有“兄終弟及”和“父子相傳”兩種形式。夏朝主要以“父子相傳”為主,商朝兩者並有。但是在夏商早期,不管是“兄終弟及”還是“父子相傳”,都沒有法律明確規定誰來繼承王位,這就為爭奪王位買下了巨大的隱患。

據《史記·殷本紀》載:“自中丁以來,廢嫡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商朝前期,由於弟子經常爭奪王位,出現了漫長的“九世亂”,造成國家衰落,“諸侯莫朝”。盤庚遷都之後,開始實行較為嚴格的嫡長子繼承原則,也就是隻準正妻(王后)所生的長子可以繼承王位,這就是宗法制的初步形成。到了西周時期,周公制定禮樂制度,形成了完備的宗法制度。

西周建立後,制定了嚴密的宗法體制。首先,確立嫡長子(宗子)的權威

。嫡長子是法定的繼承人,為太子,繼承王位以後,便是諸子的大宗,諸子為小宗,小宗必須服從於大宗。西周廣泛實行分封制,這些不能繼承為王的弟子便被分封為諸侯,形成了分封制和宗法制互為表裡的局面。周天子是姬姓家族的族長,同時也是周朝的國王,實行了家國同治。諸侯國內部,也遵行嫡長子繼承的原則,嫡長子繼承為侯,庶子封為卿大夫,以此類推。

按照此種體系,大宗這一支系,永遠為大宗,但是小宗卻不斷在分化。周朝制度,“有百世不遷之宗,有五世則遷之宗”。小宗在傳承了五代以後,就別立宗,成為新的氏族。春秋時期的孔子的祖先為子姓宋氏,也是過了五代,因而成為孔氏。按照周代的規定,只有大宗才有祭祀祖先的權力,而小宗只能祭祀另立門戶的始祖。如文王嫡長子姬發繼位成為周武王,是天下的大宗,只有武王才有祭祀文王的特權。而武王之弟周公旦則不能祭祀文王,但是魯國周公之後就祭祀周公。以此類推,在魯國,只有伯禽及其嫡系子孫才有祭祀周公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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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示意圖


周代,祭祀祖先的活動必須在宗廟進行。此外,許多日常冠禮(男子成丁禮)、婚禮、宗族成員的盟誓等,均在宗廟進行。因此,宗廟被視為宗族的象徵。《左傳》記載“凡諸侯之喪,異姓臨於外,同姓於宗廟,同宗於祖廟,同族於禰廟”,此句之意為:君主過世,異姓之人在屋外弔唁,同姓在宗廟,同宗在祖廟,同族在父廟。從異姓到同姓、再到同宗、同族,血緣關係由遠到近,強調了宗子的權威。由此可知,同姓的始祖,叫做“祖”,同宗的第一人叫做“宗”,現在合稱祖宗。一國無二君,一廟無二祭主。各級宗族成員,都要以各級“宗子”為中心,表示“尊祖”和“敬宗”,這就成了維護宗法制度的基本信條。

西周時期,受到宗法制度的影響,中國的國家結構具有了家國同構的特點。處理好了和家族成員之間的關係,也就處理好了國家大事。因而《禮記》有“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名言。

西周史話·宗法制:讓中國成為一個家國同構,重視家族觀念的國家


宗法制是貴族之間的血緣關係制度,而普通的庶民還保持著過去的氏族形態,也就是依附於井田制之上的農村公社團體。一個農村公社就是一個氏族團體,他們是宗法制在底層的體現。許多學者認為這些庶民沒有氏,這是錯誤的。春秋戰國之後,宗法制度走向瓦解,姓氏也走向了合流。但是宗法制所形成的血緣觀念依然長期影響著中國人。

儒家倡導的“親親尊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忠孝”等觀念便是宗法觀念的繼承。中國人重視家族的傳承,以至於重視修家詞,整理家譜。中國人家血緣關係放在人際關係中最重要的位置,出現了以血緣為紐帶的裙帶關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宗法觀念下,中國人熱愛故土,安土重遷,就算離開了家鄉,也想著落葉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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