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戶跟私戶、私戶跟公戶之間20萬以上劃款,將被銀行、稅務監控!

私戶跟私戶、私戶跟公戶之間20萬以上劃款,將被銀行、稅務監控!

小編經常看到電影裡大佬們做生意都是簡單的動動手指,幾百萬的資金就到賬了。可是現實生活中做生意也可以如此佛系嗎?

據小編的觀察,身邊確實有不少老闆,對公賬戶開了,發票領了,但是公司的收入卻轉入老闆自己的銀行賬戶裡。

但是,將本來應由公司收取的營業收入不經過公司的基本賬戶,直接轉入到股東個人賬戶,這實際上就是逃稅!股東可能構成“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逃稅罪”…

那麼,個人銀行賬戶進賬多少會被查呢?

01

現金方面:

個人銀行賬戶一次性取出或存入5萬以上現金(含五萬),或者是當天累計存入取出5萬以上現金(含五萬),就會引起銀行的注意,需要審核。

02

轉賬方面:

當天單筆轉賬或者累計到了50萬人民幣(含50萬)以上的話,就會激活銀行的監控系統,這筆資金在轉入他人賬戶之前會被審核。

注意避免出現以下可疑交易情況:

1.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2.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3.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4.長期閒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5.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6.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7.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或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


除了這些,企業在銀行還有哪些交易行為容易被稅務盯上?


1、大額支付

01

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

02

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解付。

03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如果發生了大額交易,金融機構要執行以下操作:

大額轉賬支付由金融機構通過相關係統與支付交易監測系統連接報告。並在交易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大額現金收付由金融機構通過其業務處理系統或書面方式報告。並在於業務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送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並由其轉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最新個稅法明確規定

以下內容均需繳納個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溫馨提醒

各位老闆,正常交易要小心轉賬問題,現在稅局和銀行信息同步,有時候銀行不一定有興趣查你,但稅局可能很關心貴公司最近的收入與支出…

企業千萬不要存在僥倖心理!只要檢測出動態數據比對不對,稅負率偏低,系統會自動預警。想要節稅應採取合法合規途徑,而不是走私賬逃稅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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