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願意看到冬夜裡無家可歸的人!

今年的事多,很多不該離開的人走了,一點也不留念這個世道,走時淡然,決然,甚至有點解脫的感覺。


李詠輕輕的走了,那個有著燦爛笑容的才子走了,沒有留念,他把自己的愛都用完了,餘生就自己過了!有時候,太完美也遭天譴,人世幾回傷往事,也只能這樣了!


我喜歡那個冬夜裡無家可歸的小女孩,那個賣火柴的小女孩!十歲時讀的書,就一直忘不了這個小女孩的身影,她也是不留念這個俗世,一點也不!她只是活在火柴的亮光裡,她的靈魂在冬夜裡流浪,遠去,直到永遠!


純潔的人,都不得好死。這是定論!良心壞了的人沒有底線,沒有羞恥感,做什麼都自如,能過的幸福。流氓總是活的舒服,自古皆然。可是~大家都成了流氓,誰還會留念這人世啊!不值得!


魯迅先生一直在說……真的猛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現在的人不敢這樣了,最好的生活就是躲在溫柔鄉里,算計著別人的荷包,看看房價,把自己活成喝狗!人心絕不再開眼,只能說說夢話,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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