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如何寫?

如何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如何寫?

導語

但是作為一名執業律師,不管寫什麼文書都應該對它負責,體現律師的專業及嚴謹。

文:戴金花律師(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

執行案件,因為不涉及法律具體的糾紛問題,因此相對比較簡單,故執業這麼多年,所以也沒有寫過執行類的文章。

今天因幫忙寫一個強制執行申請書而且要得緊,助理律師提出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按照法院的範本來寫,嚴格按照按照法律規定來寫,才能彰顯律師的專業。

經驗可貴,追求專業的精神更可貴,雖然自己是房地產律師,不做執行類案件。但是作為一名執業律師,不管寫什麼文書都應該對它負責,體現律師的專業及嚴謹。

申請強制執行常見9大常見問題:

1、到哪裡去申請執行?

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一般可以根據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到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也就是說,一審哪個法院判了我的案子,我就可以找哪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誰為被申請人?

生效判決書上當事人信息是誰,執行申請書就寫誰。

若是被申請人為公司的,需要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3、強制執行的依據是什麼?

這個必須寫上,依據哪一份文書來申請,這是執行內容的來源和依據,切不可出現錯誤的案號問題。

4、申請事項如何寫?

申請事項必須為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也就是必須嚴格按照法院判決上的內容來寫,切勿憑空捏造,或者任意想象。

比如遲延履行金就是遲延履行金,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就是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不要根據自己的理解來寫。因為遲延履行金和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雖然性質相同,但是針對的對象不同,一個是針對金錢義務,一個是針對非金錢義務,更重要的是他們的計算方式不同,最後執行到手的金額也不同。

遲延履行利息是專指被執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情況下,應當加倍支付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已經造成損失的,雙倍補償申請執行人已經受到的損失;沒有造成損失的,遲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

5、是否需要寫事實與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的範本文書中,雖沒有提到這部分,但是作為律師寫的文書,我的建議還是寫上,因為法院給的範本為最低要求,作為律師不能限於最低要求,而是應有更高要求。這部分內容可以簡單說清楚申請強制執行的事實與理由,也方便執行法官閱卷。

6、關於申請執行的時效問題

民訴法修改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超過時效,若是存在中止、中斷情況的,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來證明。

7、關於失信名單的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執行案法院受理後,法院可以依職權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中,申請人也可以申請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8、關於執行費用問題?

以人民法院的標準為準,下面是目前法院的標準:

(1) 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 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執行申請費由被執行人負擔,不由申請執行人預交,人民法院在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之外直接向被執行人收取。

9、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般情況下,只需要強制執行申請書及生效證明,但是有些法院還需要核對身份證複印件及判決書複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因此建議按照最全的方式來準備。當然若是代理人辦理,還需要代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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