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兒媳不讓我吃飯”李奶奶的遭遇

“兒子、兒媳不讓我吃飯”李奶奶的遭遇

孝道是文明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隨著社會的發展,中國即將進入老齡化社會,老人越來越多。

贍養老人是應盡的義務,對於個別虐待老人的不孝之人,除了社會強烈的譴責還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李奶奶就是通過憲法維護了自己的權益,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李奶奶的遭遇

“兒子、兒媳不讓我吃飯”李奶奶的遭遇

前些日子,我們的普法員在去普法的路上,遇到了正要出門的李奶奶。她揹著沉重的包袱,準備去投靠朋友。

“兒子、兒媳不讓我吃飯”李奶奶的遭遇

仔細一問這才瞭解到:“李奶奶的兒子、兒媳不給她吃飯。”

普法員一聽,這哪能看得下去,憲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走,我跟您一起去找他們,如果不行我們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我們相信通過法律的幫助,一定能讓您的兒子、兒媳認識到錯誤!”

“兒子、兒媳不讓我吃飯”李奶奶的遭遇

過程還是很順利,經過普法員的認真講解,李奶奶的兒子、兒媳知道自己做錯了,很愧疚,表示今後會盡心照顧李奶奶,同時也得到了李奶奶的諒解。

“兒子、兒媳不讓我吃飯”李奶奶的遭遇

過了幾天後,普法員再次去看望李奶奶。她說兒子、兒媳對她可好,可幸福啦。這件事也讓李奶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憲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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