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不讓“移動水果攤”成“流動傳染源”

2月4日,湖北十堰市公安局東嶽分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轄區一商販違反防疫規定,在四輪車上擺攤賣水果,民警現場對其進行了勸返。

在某小區的巷子裡,民警看到了商販的“移動水果攤”,面對民警質問,商販表示疫情之下,水果生意冷清,不想眼睜睜的看著水果都爛在家裡,可限行期車輛不能上路,他就順便在家門口開了張。民警對他的情況表示同情,但同時也向他宣講了防疫期間“不出門、不聚集、防傳染”的硬性規定,在非常時期,大家都會有所損失,但是大局當前,還是以公共安全為重,商販聽從勸告,趕忙收起水果,搬進家裡。

“這是第一次,先進行勸誡,下次可真的要處罰了!”民警離開時對他進行了警告,並囑咐他不可開車上路。(王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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