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清官,還是屠夫?從這個被槍決的知府身上,體現了人性的兩面

歷史上清官總是為人和善,愛民如子的形象。殺人如麻和清官實在是無法搭配在一起。可在清朝末年,還真有這樣一個人。兩方面在他身上都可以展現出來。他既是一個清官,為百姓謀福利;但又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許多人聽到他的名字都會渾身發抖,戰戰兢兢。他是誰呢?他就是清朝末年的陳兆棠,又被稱之為陳屠夫。

是清官,還是屠夫?從這個被槍決的知府身上,體現了人性的兩面

陳兆棠的人生就是人性轉變的寫照。陳兆棠出生於名門世家,既賢才有德,卻又窮兇極惡;他為民除害,卻又濫殺無辜;他修橋辦學,造福一方,卻又坑害百姓。後來,他被革命軍槍決,打了19槍才死掉。

陳兆棠出生在官門世家,他的父親陳士傑,是山東巡撫。陳士傑對陳兆棠的教育十分上心,還請來著名教育家王闓運為孩子教學。

陳兆棠“少有大志,長而能文,磊落瑰奇,激昂慷慨”,但儘管他“以制藝名於時”,卻始終無法敲開科舉大門。光緒十五年,陳兆棠放棄了進入正途的科舉道路,而是捐五品同知銜進入雜途,以知縣選拔四川興文縣。

光緒二十一年,陳兆棠在四川雲陽縣辦理票釐,次年題補大邑縣調署威遠縣,“判決疑獄,案無留牘,月餘大治”,他還捐廉修建經緯書院,聘名士張肇文任山長,文風始盛。從威遠調回大邑本任時,“父老攀轅苦留,步行送五十餘里,皆泣涕沾襟”。大邑縣“素稱難治,搶劫成風”,“盜風甚熾,人有戒心”。陳兆棠下車伊始,即大力整頓治安問題,制定相應的法制法規,興辦團練以保衛地方,“不盈一載,四境肅然”。在大邑,陳兆棠展示出剿匪的特殊才華。對大邑百姓來說,陳兆棠的最大政績還不是剿匪,而是修建了平雲書院,又捐俸銀千兩遣人到湖北官書局,購置經史子集等圖書以廣學生見聞,並在閒暇時到校與諸生詩文相樂,在當地傳為佳話。

光緒二十五年,成都府知府劉心源看中了擅長剿匪的陳兆棠,把他調任到匪“強悍異常,歷年不治”,“盜案歲千計”的崇慶州。陳兆棠 “以整頓保甲,清釐戶口為先務。聞警即躬率健卒四出追捕,風馳電掣,擒馘甚多。”

光緒二十六年,陳兆棠自崇慶州調署簡州。他“不事爭競,惟吟詠自娛”,一幅與世無爭的姿態。令人驚訝的是,當了5年的地方官,陳兆棠還是清貧如洗。“至貧,不能治行李、迎妻子,及岑少保督川,始得稍稍發攄。”也就是說,直到兩年後岑少保(即岑春煊)的出現,他才走出這個低谷。

岑春煊對陳兆棠來說絕對是一個貴人。光緒二十八年,已成為慈禧太后紅人的岑春煊晉為四川總督,即奏請將陳兆棠召回四川署邛州直隸州事。次年,岑調任兩廣總督,亦差遣陳兆棠隨行,統領武匡軍。岑春煊按照規定送二千金給陳作統費,陳兆棠卻“固辭不受”,還說“不要錢,不徇私,不任性”,自律自負如此。

是清官,還是屠夫?從這個被槍決的知府身上,體現了人性的兩面

當時,廣西全省飢旱,寇盜紛起,“大則屠城掠野,小則取財奪物”,“人民不堪其苦,官軍亦莫能救”。岑春棠素習兵法,招募桂陽子弟1500人組成 “兩廣棠字全軍”,轉戰廣西全省,破賊無算。陳兆棠身先士卒,“躬冒矢石,奮力前驅”,數年之間大小七十餘戰,“軍威未嘗稍損,西征諸軍以公軍為第一”。此時的陳兆棠,從一個小小的知縣成為叱吒風雲的一軍統帥,陳兆棠完成了從文官到武官的轉變。他在廣東奉命辦理惠州軍務兼惠州營務處,繼而破格提拔為惠州知府,專門負責清鄉行動時,惠州就陷入血雨腥風的恐怖之中,陳兆棠也就有了“屠伯”的綽號。

19世紀末期,清王朝在廣東的統治已面臨嚴重的挑戰,突出的盜匪問題就是主要表現之一。陳兆棠在惠州辦理軍務時所要面對的匪亂,遠甚於四川和廣西。按照他自己的“成功經驗”,那就是將四川時的重典治亂政策進行升級,變成了嚴刑峻法下的濫殺。

陳兆棠的濫殺在廣東是 “有法可依”的。早在光緒十一年(1885),兩廣總督張之洞和廣東巡撫倪文蔚為配合清鄉,奏請在廣東恢復就地正法。此後“就地正法”在廣東一直伴隨著清鄉政策而沿用。在惠州,陳兆棠將“就地正法”發揮得淋漓盡致。然而,真正的江洋大盜怎麼可能坐以待斃,因此清鄉“就地正法”所殺者往往為“鼠竊狗偷”之輩,甚至是良民。

惠州永安(今河源紫金縣)農民羅賓二,向來在上義墟做點小生意謀生,1906年時被土匪吳火光糾劫並將其綁架。羅賓二之父羅國瓚到縣府報案後,清鄉營務處破案還算迅速,將羅賓二和土匪一起抓回。沒想到土匪居然行賄營弁胡有德,反誣羅賓二為綁匪,結果當陳兆棠審案時,竟不分青紅皂白立即將羅賓二就地正法。事後陳兆棠知道自己殺錯人,才將胡有德收押,但死者已不能復生。

陳兆棠治惠三年一共殺了多少人? 1909年11月27日,陳炯明在廣東諮議局討論停止就地正法議草時的發言體現了這個可怕的數字:“觀陳兆棠之治惠,殺三千餘人,其間實有冤抑。”在汪精衛《論革命之趨勢》一文中,甚至說“廣東惠州府知州陳兆棠,蒞任一月,所殺逾千人”。由此可見,說陳兆棠草菅人命,實在是無可厚非。

清鄉既成就了陳兆棠,也使他走上了不歸路。在晚清,“清鄉委員”如同常設的官員被派駐各地,兩廣總督也將清鄉作為州縣吏治考核的重要內容。陳兆棠嗜殺的名聲傳到了恩師王闓運的耳中,王闓運對陳兆棠的評價:“澍甘好殺,而不能殺洋人,故令其師鯨以靖鱷,不可殺也。”顯然,他對陳兆棠的“好殺”感到憂慮。

歷史證明王闓運更具有遠見。因為殺人本來就是治標的手段,根本不可能根除盜源,而濫殺則又勢必進一步激化矛盾。最終,普通百姓“為匪死,不為匪亦死”,“勢必負隅相抗,作困獸之奮鬥”。再加上此時清廷大廈將傾,草菅人命的陳兆棠也勢必成為人民群眾的眼中釘,欲除之而後快。至於陳兆棠在地方上的廉政和善政,早就被人遺忘得一乾二淨了。

光緒三十四年八月,陳兆棠應兩廣總督張人駿之命調任潮州知府,一如既往地執行他的暴力哲學,“一日報誅三百人,郡中震怖”,令人齒寒。

是清官,還是屠夫?從這個被槍決的知府身上,體現了人性的兩面

宣統三年(1911),武昌起義轟動全國,潮州光復,陳兆棠也隨之被革命軍所擒。11月22日上午8時,革命軍將陳兆棠縛於竹梯,梯頂懸掛著一長幅標語,上面寫著“處決民賊陳兆棠以謝天下”。就這樣,陳兆棠被押至署前的照壁下槍決。臨刑前,陳兆棠擬好遺言致其家屬:“不死於君,不死於國,死於因果。”這番話,讓人想起當年陳兆棠赴川任職前曾向王闓運告辭,王闓運看著眼前那位苦於報國無門的熱血青年,發出了“究有何益,徒令人茫茫耳”的感觸。“殺人者,人恆殺之”,陳兆棠之死,何嘗不是冥冥中的註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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