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屠城南京的日軍師團長不認罪,法官當庭出示頭顱:槍決

(一)

近日翻閱史料,發現有日人曾寫過一首關於廣島原子彈爆炸的詩:

原子彈是個故事,這故事我講不下去!這故事我講不完……

屠城南京的日軍師團長不認罪,法官當庭出示頭顱:槍決

原子彈帶來的巨大傷痛是鬼子罪有應得,因為只要把這首詩的語境轉換一下,把“原子彈”換成“南京”,是否更會撕裂國人心中傷痕。其實,日軍在華製造的大屠殺並非始於南京,而是一直貫穿整個戰爭。比如:1939年日軍佔領海南島後,瘋狂屠殺島上居民54萬人;1942年5月,為報復美軍轟炸東京,日軍在浙江將怨恨發洩在了我無辜的民眾身上,瘋狂屠殺平民25萬人。

這些慘案絲毫不壓於南京大屠殺,那麼為何在國人心中,一說起大屠殺,首先想到的就是南京呢?

其實答案不言自明,因為南京是老蔣的府邸,是民國的中樞,南京城內居住了不少國際國內的政要、名流以及媒體記者,由他們親眼所見,親筆所書,親自拍攝,記載了大量確切的證據和事實,並且日軍為了擴大影響力,派出了大量的隨軍記者對攻陷南京進行了連續報道。

(二)

屠城南京的日軍師團長不認罪,法官當庭出示頭顱:槍決

南京失陷,日軍從中華門攻進城

這裡,我們通過日本派駐南京的隨軍記者和部分日本士兵的日記來看日軍最殘酷最真實的暴行。

從杭州灣到南京,沿途大約300餘公里,第六師團是谷壽夫的部隊,以慘絕人寰著稱。谷壽夫雖身材矮小但及其兇狠殘暴,他曾多次告誡部下,攻破一座城,屠殺、縱火、搶劫、強姦能極大提升士氣。

1937年12月13日,中華門被攻破,谷壽夫當即宣佈“解除軍紀3天!”

屠城南京的日軍師團長不認罪,法官當庭出示頭顱:槍決

南京陷落,國人遭殃,日軍狂歡

一進城,士兵們就用機槍掃射,數萬無辜平民倒地。

《東京日日新聞》也很快刊登一篇隨軍記者採寫比拼殺人的通訊:

向井少尉與野田少尉舉行殺人友誼比賽,先以殺死100箇中國人為目標,來贏得錦標和葡萄酒,在他倆碰頭的時候,向井殺了106人,野田殺了105人,兩人氣踹噓噓均表示不過癮,決定將比賽再繼續,分別拿著砍缺了口的軍刀相視大笑……

屠城南京的日軍師團長不認罪,法官當庭出示頭顱:槍決

日軍的隨軍記者鈴木二郎也記下了所見所聞:

12月13日,在中山門附近城牆,我見到了極其恐怖、極其悽慘的大屠殺。俘虜們在25米的牆下排成一列,士兵們挺著機槍刺刀,齊聲大吼,衝著中國人的腰部和胸部刺進去,只見飛濺的血雨噴發而出,陰森的氣氛讓人汗毛直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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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殺完人後,舉杯歡慶

日軍攝影記者河野公輝寫道:

在長江上漂流著近百人抱成團的屍體。南京城外的池塘變成了鮮紅的血海,真是好看!如果用彩色膠捲照下來,可真是了不起。死屍到處堆積如山,其中有很多還未閉眼,士兵們就用刺刀挨個地捅,他們對嬰兒、幼兒,甚至孃胎裡的胎兒都不放過,在姦淫一少婦時,其只有幾個月大的孩子在旁邊哭,他們當即將孩子摔死……

屠城南京的日軍師團長不認罪,法官當庭出示頭顱:槍決

親歷過大屠殺的日本兵也有記載,日本兵外賀關次在日記中記述:

1937年12月15日,太平門城門口堆著500多具屍體,全是被砍死的,屍臭撲鼻。中隊長田中軍吉,手持軍刀,瘋了一樣衝上街上對四處逃竄的難民橫砍豎劈,砍累了他說自己連殺了300多人,真過癮!在中華門東仁厚裡5號,幾名士兵輪姦民婦,又將她剖腹焚屍,還將她的心挖了出來,還將一60多歲的老婦人姦淫……

日軍陸軍下士原利一關在日記中寫道:

第一大隊俘虜了1.3萬中國士兵,他們將中國人反綁一起連成一串,押送到長江邊上,本來說要押送到島上去作苦力的,可突然又下達了新的命令,要全部處死,直接槍殺了1個多小時,形成了屍山。在南京殺了一週後,所到之處都見不到中國人了,我看到唯一活著的,就是那些靠吃死屍肉而變得肥胖的野狗。

屠城南京的日軍師團長不認罪,法官當庭出示頭顱:槍決

日軍攝影記者河野公輝還記述道:

沿河把只露出腦袋隱藏在河裡的婦女拉上來就奸,奸完就打死,還用竹竿、刺刀插進她們的身體,屍堆如山,死者身體都被撕裂了,裸露著。士兵說南京女人很漂亮,發現就奸,奸完再殺。有個《讀賣新聞》的攝影記者看到這慘狀後被嚇得臉色慘白,他吼破嗓子瘋狂地跑去制止士兵,說他們都不是軍人,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啊,不能這樣殺。但士兵們根本不聽,他們殺人已經殺瘋了,一直殺,不停地殺。

……

(三)

屠城南京的日軍師團長不認罪,法官當庭出示頭顱:槍決

將谷壽夫押赴刑場

1946年10月,南京軍事法庭。當檢察官提審大屠殺罪魁谷壽夫時,谷壽夫拒不認罪,他還表示:“該地居民已經遷移一空,無屠殺對象。我部紀律嚴明,從不亂殺一人……”

沒等谷壽夫說完,法庭上頓時怒吼震震,旁聽者揮拳挽袖,破口大罵。庭長石美瑜宣佈:“把中華門外萬人坑內被埋的顱骨搬上來!”法庭頓時安靜,幾個麻袋裡一顆顆的頭顱滾出來,頸部被刀砍的痕跡清清楚楚。1947年4月26日,谷壽夫在南京雨花臺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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