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巧斷胡喬木與喬冠華的筆名“官司”

毛主席巧斷胡喬木與喬冠華的筆名“官司”

毛澤東的政治秘書胡喬木早以筆名“喬木”聞名遐邇,在《新華日報》上發表文章,自然也是使用這個筆名。巧的是,當時《新華日報》編委、國際述評專欄的負責人喬冠華,也是使用“喬木”為筆名。喬冠華是胡喬木的鹽城老鄉,年齡比胡喬木小一歲。也是清華大學的高材生。早在1938年,喬冠華在奔赴香港任《時事晚報》主編時,便以“喬木”名動天下。由於兩人的筆名都叫“喬木”,人們親切地稱喬冠華為“南喬”,胡喬木為“北喬”。

以前,兩人一個在延安,一個在香港,井水不犯河水,倒也相安無事。1942年秋天,喬冠華來到重慶,主持《新華日報》國際述評欄目。1945年,胡喬木也來到重慶,在《新華日報》撰寫文章。兩人不可避免地因為筆名發生了“糾紛”。

喬冠華不肯改筆名,他說自己本來就姓“喬”;胡喬木也不肯讓步,稱自己原名“喬木”,而且,妻子就是因為“喬木”的典故而改名為“谷羽”。《詩經·小雅·伐木》中有一句“出自幽谷,遷於喬木”,“谷羽”就是“出自幽谷,迂於喬木”的鳥。胡喬木曾對妻子說:“你嫁了我,不正是遷於喬木嗎?”

新中國成立後,他們這段“公案”被毛澤東知道了。毛澤東問了他們的原名後,大手一揮做出“終審判決”:喬冠華留姓,胡喬木留名。兩人各有所得,各有所得,打了一個平手。喬冠華曾在晚年回憶說,“解放後組織上決定他用胡喬木(胡是他原來的姓),我恢復現在的名字,亦即原來的名字。”說的便是這段“公案”。

毛澤東對南北喬之爭印象很深,還做了兩句打油詩:“古有大小二喬,今有南北二喬。”1964年12月26日晚,毛澤東在中南海舉行一個小規模的生日晚宴。來京參加全國人大會議的江蘇鹽城籍代表、上山下鄉先進典型人物董加耕等先進人物獲邀參加。席間,毛澤東饒有興趣地問董加耕是否知道鹽城“二喬”。

董加耕聽成了“二橋”,加之他不懂這個典故,以為毛澤東想了解鹽城的風土人情,回答說:“西門登贏橋,東門朝陽橋。”毛澤東連忙擺擺手,朗聲笑道:“不對,我說的是人,不是說橋。”稍微停頓後,毛澤東對大家詳細解釋,說:“鹽城‘二喬’,一個是胡喬木,一個就是喬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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