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到退休年齡,沒繳滿15年怎麼辦

1月1日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到退休年齡,沒繳滿15年怎麼辦

眾所周知,明年1月1日起,社保將交由稅務部門統一管理了。

在這之前,國務院和人社部也在加緊研究和出臺新的社保政策,這不上週,人社部就發佈了《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如果企業未按要求給員工繳納社保,將會受到懲戒。

除此“黑名單”制度外,還有一項新政策也將於明年1月1日起執行,那就是社保補繳條件的變化。

1月1日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到退休年齡,沒繳滿15年怎麼辦

哪些人可以補繳社保?

經常能收到讀者關於補繳社保的提問,比如:

自己離職換工作導致社保繳費中斷了,能否補繳呢?父母快到退休年紀了,但養老金繳費年限還不滿15年,是否要補繳?

社保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很多退休前和退休後的福利待遇,都跟社保繳費的連續性和繳費年限有直接關係。在十多年甚至更久的繳費期內,我們難免會因為工作變動或者去其他城市工作和生活導致社保出現斷繳的情況。

好在,國家對於曾經的斷繳可以網開一面,允許參保人補繳費用,只要補齊了,就能正常享受未來的福利待遇。

但顯然,明年起,補繳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了。

按照新規要求:

2019年1月1日後達到60週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

年滿45週歲不滿60週歲,且沒有參加社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其實新規定並沒有全盤禁止一次性補繳社保,只是對能一次性補繳社保的人群進行了條件限制。

以下這3類人,在社保新規下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

(1)本地戶籍,並在1961年至1982年期間下鄉的知青;

(2)本地戶籍,曾經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的大齡人員;

(3)本地城鎮戶籍,曾經與國有企業或縣級、鎮級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係,並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達到退休年齡。

到退休年齡時沒繳滿15年怎麼辦?

看了新規後,可能大家會有疑問:

明年一次性補繳政策取消後,對於年齡超過45歲且沒繳社保的群體,以及曾經繳納了幾年社保,但到退休年齡時繳費時間不滿15年的群體,該怎麼辦呢?

對於這個問題,人社部也給出瞭解決方案。

如果到60歲時沒有繳滿15年的社保,有兩種處理方法:

(1)退出養老保險,提取個人養老賬戶餘額;

(2)繼續繳納,繳夠15年再開始領取養老保險。

要提示大家的是:

退休和繳納社保,是不能同時存在的,也就是說,不能一邊退休的同時,還在繳納社保,因為按照規定,退休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社保繳費已滿15年。

另外,社保也不是想什麼時候補就能補上的,很多想要補繳的人可能都不知道,超過期限再補繳,是要支付一筆滯納金的。

補繳社保到底劃不划算?

花幾萬塊錢補繳社保,退休時可以每月領取幾千元,這筆賬划算嗎?

接到過類似的問題,幫父母補繳社保,一花就得大幾萬,然後退休時每月只能領取兩千出頭,有人覺得並不划算,還不如自己多攢錢。

真是這樣嗎?

有人曾算過一筆賬:一次性補繳近9萬元,退休後,每個月領取1300元左右的養老金,如果不考慮養老金增長,到了第6年年末,一次性補繳的錢就能“回本”。

而假設養老金每年都按5%的比率增長,9萬元的本金也按照每年5%的投資收益來測算,大約在第7年年末,也能“回本”。

當然了,各地的養老政策不同,"回本"的時間也有些許差異。

可以確定的是,一次性補繳社保是否划算,不在於補繳本身,而是取決於參保人的壽命長短。活得越久,領取的養老金越多,補繳就越划算,反之,就不划算...

但還是建議大家,如果符合補繳條件的,家裡也有這個經濟能力可以承擔這幾萬塊錢,還是去一次性補繳更好,畢竟退休後能按月領取一筆錢,基本的吃喝溫飽是可以滿足的。至於其他無法預料的事,就暫不在咱們的考慮範圍內了。

1月1日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到退休年齡,沒繳滿15年怎麼辦

那麼,如何補繳呢?

對於自由職業者,也就是沒有工作單位的群體來說,補繳社保要去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

對於有工作單位的群體來說,補繳有2種方法,一種是一次性繳費補齊缺口,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另一種是繼續按月繳費,直到滿15年,但是要付出延遲退休的代價。

由於各地的社保政策有所不同,如有更多關於補繳的問題,大家可以詳詢所在地區的社保服務部門,或者到12333社保查詢網瞭解詳情。

1月1日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到退休年齡,沒繳滿15年怎麼辦

1月1日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到退休年齡,沒繳滿15年怎麼辦

1月1日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管理,到退休年齡,沒繳滿15年怎麼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