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考改革五大誤讀

警惕!高考改革五大誤讀

高考改革,在很多學生及家長乃至教師心目中都有著不同的解讀。有不少人認為,高考改革好,是我國教育制度逐步完善的體現;而同樣也有不少人認為,高考改革不好,苦了學生累了家長,還連帶著老師也要多花費很大的心思。

那麼究竟高考改革該如何解讀呢?陽光生涯為大家總結了六大解讀誤區,希望廣大學生及家長能夠正視高考改革。

高考改革誤讀一

高考改革後看起來選擇更多,但考試次數多了,實質是累了學生、苦了老師、坑了校長!

這一誤讀,是針對試點省份浙江的新高考模式提出的。浙江方案中,高考統考的語文、數學科目只能在高三下學期6月份考一次,且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考試機會增加到2次,成績2年內有效,並由考生自主選用1次成績。

浙江方案推行2年多來,確實出現了考試時間不集中、科目選擇不集中,學生、老師、學校不適應的問題。尤其是選科、走班,給高中教學帶來了極大挑戰,師資缺乏、資源緊張現象頻頻出現。但平心而論,這是改革試點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的問題。

有了浙江方案的前車之鑑,後續啟動新高考省份的改革方案中,大多都沒有增加考試次數。我們先來看幾個高考大省的方案:


山東方案:將選考科目等級性考試次數減少為一次


警惕!高考改革五大誤讀


山東方案中,每個考生選考科目的等級考試機會變為一次。等級考試放在高考後進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間只能參加一次。且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的解讀,選考科目成績只在當年有效,這就意味著學生只能在高三下學期末高考時參加選考科目考試。

選考科目只有固定一次考試機會,山東方案一定程度上規避了浙江方案由於多次考試的樣本不同而產生的“田忌賽馬”現象,也有利於高中組織教學。


河北方案:等級性考試只能參加一次,且學生確定後不可以更換考試科目。


廣東方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考的外語科目,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機會,學生選擇最好成績使用,以減輕學生集中應考壓力。

由此可見,各地在制定改革方案時,在學生考什麼、考幾次方面,並沒有照搬浙江方案,而是根據本地實際進行了調整。“高考改革看起來選擇更多,但考試次數多了,實質是累了學生、苦了老師、坑了校長!”的說法過於絕對。


高考改革誤讀二

新高考模式下,學生的高考成績構成為:3+3+綜合素質評價,即“兩依據一參考”。

兩根據一參考,就是依據統一高考成績(語數外),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性)成績(6 科或 7 科中任選 3 科),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其中+3的考試成績呈現方式也有一定變化,不單純以卷面分數來表示,而是以等級進行區分,然後摺合成相對分數。

因此,有人就認為“高考改革弱化了考試成績的作用,看重綜合素質評價會影響錄取公平。”

這一質疑在北京市教委公佈2020年高考改革方案後,達到了輿論頂峰。關於綜合評價錄取試點,北京的高考改革方案指出,原則上高考成績佔比不低於學生總成績的60%。很多人就據此認為這意味著2020年北京考生的高考成績只佔總成績的60%。

其實,綜合評價錄取和綜合素質評價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出現這一誤讀,是有人有意無意地對這兩個概念作了混淆。

北京方案採取的也是“兩依據一參考”:依據的是語數外統一高考的成績450分加上3門等級性考試各100分,共750分;綜合素質評價是重要參考。


綜合素質評價,既不是分數,也不是錄取方式,它是對學生的一種評價結果。簡單來說包括德(思想品德表現)、智(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體育鍛煉成績)、美(音樂美術等修養或獎項)、勞(社會實踐參與情況)。類似於對學生的期末評語,只是記錄更詳細、數據更翔實。


而綜合評價錄取是高校招生錄取的一種模式。這種模式依據考生的統一高考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校面試成績,以及所在中學對考生作出的綜合素質評價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考量後進行選拔。

這種選拔方式目前就有25所高校在絕大多數省份實行,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物。統一高考成績佔比原則上不低於總成績的60%,也是不少高校的通行做法。只不過很多自媒體和社會大眾,對高考招生政策不熟悉、不瞭解。看到北京高考方案重申了這一原則,就理解成所有錄取都以這種方式進行,這完全是一種誤讀。

綜合素質評價錄取試點,教育部是嚴格限定試點範圍的,是想探索一種利用綜合素質評價從“選分”到“選人”的一個探索。也就是說,高考改革後,也只是會選擇很少的學校、拿出少量計劃進行試點,以求在選拔人才的途徑上進一步拓寬。這部分數量比較小,對大多數學生來說,還是要走統一高考錄取這一渠道。


高考改革誤讀三

自從高考改革試點開始實施,指責浙江、上海考生棄選物理的言論一直在網上廣泛傳播,同時也給大家帶來了更大的擔憂:選考科目6選3,可以自由選擇,理科那麼難學,選文科的學生肯定會很多,畢竟文科相對理科學習要省時省力。


針對這個問題,浙滬兩地相繼出臺保障基數為物理科“保駕護航”。其他科目如出現類似情況,參照建立相關保障機制。也就是說,在未來的高考中,任何一門科目都不會再出現大規模“被棄選”的問題,這對於學科均衡發展是一劑“強心針”,確保學生專業學習基礎要求與國家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相適應。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數據,2017年的25.01萬浙江考生中,有8.95萬人選考物理,佔全部考生的35.78%。上海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數據顯示,5萬名考生中有1.92萬人選考物理,佔比38.4%。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的數據,全省首批將迎接新高考的2017級學生總數為547031人,目前已選科學生數533405人,選科數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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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政策保障,真正明智的考生和家長才不會上“棄考”物理的當。因為在現今階段,考生普遍認識到以下兩點:


1.考理工類的考生錄取的機會更高,錄取的難度更小

高校理工類專業計劃投放數量多,學生的錄取機會遠遠高於非理工類專業。以2018年山東省為例,各高校在山東省投放理工類、文史類本科計劃分別為165543個、46800個,而理工類、文史類報考考生分別為272820人、144600人,報考理工類、文史類考生的本科錄取率分別為60.7%、32.4%,文科錄取最低控制線比理科高出70分,報考文史類的考生上本科高校的難度遠遠高於報考理工類的考生。

2.報考理工類專業的學生就業前景更好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國家對理工類畢業生需求保持高位並持續增加。根據2017年度《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人才需求最多的是理工類專業,2017年山東省高校理工類本科專業平均就業率比其他本科專業高8.44個百分點,就業優勢更為明顯。


總之,大家已經普遍認識到,優秀學生選考物理會吃虧是個偽命題。無論從各地的保障機制還是從考生個人意願、就業上來講,都不會盲目地一窩蜂選擇文科。

高考改革誤讀四

新高考將採用“3+3”模式,即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考科目加3門選考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每科各150分。學生可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分別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中自主任意選出3門作為選考科目。

有人認為,這將導致大學工科類專業學生將銳減、文科類專業學生大增,社會需求的人才得不到滿足,影響科技和經濟發展。

但是,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高校層面,都對這個問題有所考慮,在選科要求上就有非常具體的體現。

在《教育部指引》中,一共給出了12個門類下的92個專業類的“選考要求”可選範圍,其中有1個專業類(藥學類)分為了2個子類,所以可以看成是一共有93個專業類。在93個專業類中,僅有31.2%(29個)的專業類允許“不提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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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教育部指引》中要求19個專業類必考物理,佔總專業類數的20.4%。從12個門類來看的話,必考物理的19個專業類分別來自理學(5個)、工學(13個)、管理學(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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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需要特別說明的是,19個專業類必考物理,這還只是《教育部指引》劃定的一條底線,各高校在制定選考科目要求時,將有更多的專業類被限定為必考物理,尤其是高水平大學和高水平專業。


據統計,浙江、上海實施新高考方案後公佈的選考科目範圍,約50%的專業對報考考生的選考科目設置了限制。


其中物理可覆蓋專業範圍最廣,佔比94.3%;政治最低,佔比54.4%。也就是說,選科還會影響到大學選專業。很多知名大學,不少專業都對選考科目有明確規定。如報讀華南理工大學的建築系,必須選考物理或歷史其中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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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出現了兩門和三門必考的要求以後,單科的專業覆蓋率有所下降,比如物理覆蓋率沒能突破90%,但物理依舊領跑,超出第二名化學近30個百分點,除了物理和化學以外,其他四科覆蓋率均不足60%,文三科基本徘徊在50%附近。

除了總覆蓋率以外,物理和化學的強勢,幾乎體現在了每一種選科要求中:

規定“某三門科目中任選一門”的595個專業中,76.0%的專業(452條)是“物理、化學、生物,選考其中一門即可”;

■ 規定“某兩門科目中任選一門”的370個專業中,68.1%的專業(252條)是“物理、化學,選考其中一門即可”;

■ 規定“必須選考某一門”的1970個專業中,88.0%的專業(1733條)是“物理(必須選考)”,6.0%的專業(119條)是“化學(必須選考)”;

■ 規定“某兩門科目均須選考”的271個專業中,48.3%的專業(131條)是“物理、化學,均須選考”;

■ 規定“某三門科目均須選考”的12個專業中,全為“物理、化學、生物,均須選考”。

有物理選考要求的專業一般都是高校實力最強的理工類專業。只有選考了物理,入校後才能順利完成這些專業的學習,併為自己未來碩士、博士階段的專業學習奠定堅實基礎,有志向報考這類專業的學生都選擇了物理學科作為等級考科目,沒有出現棄考物理的現象。

由此可見,無論是教育部的《指引》,還是各地的選科要求,都保證了大學工科類專業學生不會銳減,也不會影響科技和經濟發展。


高考改革誤讀五

2018年1月,教育部組織修訂並頒佈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以下簡稱新課程),目前正在組織編寫修訂普通高中各學科教材(以下簡稱新教材)。2018年8月,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統籌考慮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和高考綜合改革等多維改革推進的複雜性,為保障普通高中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按照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分步實施、自主申請的原則,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全國各省(區、市)分步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可以於2019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起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2018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可以於2019年或2020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起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2019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可以於2019年或2021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起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2020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可以於2020年或2022年秋季學期高一年級起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

——2022年秋季開學,全國各省(區、市)均啟動實施新課程新教材;到2025年,新課程新教材的理念、內容和要求全面落實到普通高中各年級的教育教學各個環節。

這就意味著,最遲到2022年入學的高一新生,全國所有普通高中的起始年級都將實施新課程新教材,2025年將實現所有年級全覆蓋。

浙江、上海和北京、天津、山東、海南作為兩批試點省份,已分別於2014年、2017年啟動高考改革。但這些省份從2019年的高一年級新生才開始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這說明高中實施新課程新教材和高考改革並不是同步的。


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與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雖有密切聯繫,但畢竟是兩個領域的事情。多項改革交替疊加,可能會給高中學校教育教學帶來的困難和挑戰,也正因為如此,兩項改革才更無必要同步推進!即使是2018年高一年級使用現有教材、開設現有課程,也完全可以啟動高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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