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四大合理避稅方案解析,附最新案例

稅收籌劃: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四大合理避稅方案解析,附最新案例

繳納個稅不僅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同時個稅還是和很多城市的福利政策有關,但是個人辛辛苦苦的工資,明明自己還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結果被拉進年入12萬“高收入群體”的陣營,貼著高收入的標籤,結果到手的錢卻並不多。

避稅方法千千萬,但合理合法卻很重要,很多企業和個人因為不懂稅務籌劃要點,虛開發票,購買發票,最後被稅務嚴查,受到嚴重處罰,得不償失。先說說什麼是合理避稅。

稅收籌劃: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四大合理避稅方案解析,附最新案例

其實很多避稅方案會增加公司的人力資源支出(我們叫它人工成本,包含公司為了員工所付出的一切錢,不僅僅是發出去的工資,還有社保公司承擔的部分、各項福利、培訓和招聘成本等等),“合理”的避稅方案應該在不增加人工成本的前提下減少個稅,最終實現公司與員工雙方受益。

而“避稅”呢,也叫“合法避稅”,最重要的前提是“合法”,不合法的叫“逃稅、偷稅和漏稅”。很多流行的避稅方法實際是逃稅,所以提醒各位,請記得遵紀守法。

廢話不多說,開始介紹方法!

稅收籌劃: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四大合理避稅方案解析,附最新案例

1、合理籌劃月薪與年終獎

顧名思義,合理籌劃月薪與年終獎,就是利用年終獎的交稅方式來避稅。具體是年終獎除以12個月的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稅率和計算方法與月薪一樣。

你也許會覺得,既然年終獎要除以12,平時月薪少發年終獎多發應該就能少交稅了吧?

NoNoNo,沒那麼簡單。我來問大家一個問題吧:20萬年薪,方案①,月薪共發10萬,年終發10萬;方案②,月薪共發6萬,年終發14萬;方案③,月薪共發14.6萬,年終發5.4萬。哪個方案的個稅最少?

不是月薪和年終獎均攤的方案①,也不是多數人認為的方案②,而是方案③。

方案③不是拍腦瓜出來的,而是計算出來的。也就是說通過一定的計算,可以在年薪之中找到月薪和年終獎的最佳配比,使納稅金額最少。具體該如何找到這個配比呢,我是這麼做的。

首先,預估你全年能拿到的現金收入,作為年薪。其中一半作為月薪,一半作為年終獎。這樣二者的稅率是一樣的,計算一下此時年薪的整體稅額。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表,共有7級稅率

其次,將年終獎降低一檔稅率,用該稅率的上限乘以12計算年終獎。

如果用降低後的的稅率計算年薪的整體稅額比對半分時還多,那麼說明對半分的時候稅率是最低的。如果高則這個稅率是合適的。

也可以用調節月薪的稅率來進行計算。

一般來說,年終獎的稅率低於或者等於月薪的稅率時,年薪的整體稅額是最低的。

再回到上面的問題,方案①需要交的個稅約為2.4萬,方案②是3.5萬,方案③是1.9萬,最大差額達1.6萬,心疼不?能買好幾個漂亮包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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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運用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辦理個人獨資企業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低稅區,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這裡以把企業註冊到我區工業園區為例,【Tel:156-8317-4870】園區對註冊企業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40%~50%扶持;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40%~50%給予扶持;通過入駐園區,企業節稅比例可達50%以上。個人獨資企業(營改增)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個稅稅率為2%;總稅負最高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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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某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李某,年薪360萬元,換算成月薪30萬如果按照工資所得計算個稅,

那麼應交個稅:300000*45%-13505=12.15萬元年應交個稅:121495*12=145.79萬元;

那麼,如果你改變和公司的合作方式不再是簽訂勞動合同僱傭關係,而是給李某成立一個個人獨資企業,以公司的名義和原有的公司進行合作,簽訂相關的合同。這時核定個稅稅率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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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需要繳費:

增值稅稅金:360/(1+3%)*3%=10.49萬元

應交地方附加稅金:10.49*(7%+3%+2%)=1.26萬元

應交個人所得稅:360/(1+3%)*2%=7萬元

合計稅金:

10.49+1.26+7=18.71萬元

節稅120餘萬元,林林總總加起來還沒之前的零頭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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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實物福利代替津貼

相比公司提供的福利,多數人都希望到手的現金收入越多越好。但非常不幸地說,現金收入越高,個稅也就越高。

是不是福利就不用交稅了呢?圖樣圖森破。理論上說,根據國家規定,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實物還是現金,都要交稅。比如公司發給你的手機通訊費、交通費、租房補貼,甚至是中秋發的月餅、過年發的大米白麵都要交稅。

但是(一說但是就有好事),目前對於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交稅,這就是用實物福利避稅的思路。

注意,下面我要提供思路啦,但是這只是一種思路,只要你有腦洞,方法會很多,是否適合自己和公司的情況?在什麼情況下使用?對什麼人使用?值不值得用?這就需要自行考量了。

先說說多數公司都有的手機通訊費。運營商們往往有充話費送手機的活動,公司在運營商充話費,所充話費算作公司管理和營銷費用,而所送的手機給員工使用,這手機就是辦公用品。員工享受了公司提供的通訊福利,通訊費由公司繳納,這筆錢不交個稅。

再說交通津貼,現在很多公司給個人高額的交通補貼,這筆現金按照法律來說是應該交稅的。但你也可以這樣做,由公司出面購買車輛給個人使用,這輛車就是公司的資產,在個人使用過程中,當計提完該車的折舊或者個人離職時,將車賣給或者租給個人。這樣既不增加公司的社保基數,又不給個人增加個稅,同時購買車輛的發票還能抵扣增值稅,簡直一舉三得。

上述方法比較適合高管,如果公司人數比較多的公司,也可以提供班車來代替交通津貼。

其他還有用公司租房來代替租房補貼,公司食堂代替誤餐補助等等,均是用實物福利來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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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合作代替工資、提成和佣金

前段時間,恆大給知名經濟研究員任澤平1500萬年薪的消息震驚了朋友圈。有人咂舌,有人不相信,還有人在算任澤平每月收入多少,一年交多少個人所得稅。

我在羨(ji)慕(du)的同時毫不質疑這件事的真假,但如果恆大真把1500萬年薪都以工資的形式發給任澤平,那他也太慘了點。

我們國家的經濟在飛速發展,工薪族中的高收入人群越來越多,先不用說任澤平的1500萬年薪,就算是100萬年薪,根據我的測算,按照最優的月薪年終個稅籌劃,也得交20萬個稅,到手不足80萬。

注意,我要放大招了。對於高收入人群,我的建議是通過註冊公司將公司發的工資、提成和佣金轉化為公司間的業務合作。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避稅方案的前提是有實際業務發生,確實為公司提供了銷售、諮詢等業務。

這樣做之後,個稅那是不用交了。有同學會說,註冊公司也要成本啊?別忘了,國家現在為了鼓勵創業,對小微企業有很多優惠哦,比如小微企業年所得額低於50萬,企業所得稅只有10%,其他企業的是25%,小微企業少了一半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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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教大家薅社會主義羊毛,但既然國家有這方面的政策,我們多研究研究就能在合法的情況下為自己減少稅負,不是挺好的嗎?避稅是在遵守稅法的基礎上,合理利用規則,增加工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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