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街買衣服向來是女人們喜歡乾的事情,女性天生就喜歡各種花樣的漂亮款式,買一件衣服一定得貨比三家,最優惠的一家才買。男人卻不一樣了,往往是看重了就買,覺得合適就買,覺得貴了就立馬放下走人。不會有太多的猶豫和注意到更多的細節。比如說這個衣服能不能下水洗啊,還有得用多少溫度的水才能洗啊,能不能熨燙之類的都不會注意到。
可我們大家都知道的,有些衣服就是不能下水洗的,像是冬天常見的大衣,材質往往都不能下水洗,洗過之後就會縮起來發皺變形。可是這種行為很多男人都不知道,因為沒有注意到這個方面,所以都不懂得這麼細節。
某地的梁先生就是這樣的,挑選衣服從來都是看中了就買走,也沒有什麼廢話,猶豫自己是做生意的,也不會為了那麼一點錢反覆的去跑很多家店挑選衣服。對衣服的追求就是合適。
本來他想著入秋了給自己添幾件新衣服,就去商場選了幾套回去,然後看中看一條褲子,兩千塊錢。他本身也是比較注重自己形象的人,也比較愛乾淨講衛生。買回去的新衣服也會先洗過一遍然後大太陽曬一曬再穿。這次也是一樣的。
買回去沒穿他就把衣服洗了,可等到褲子幹了,拿出來穿卻愣住了,褲子縮水了,這麼尷尬,變得皺巴巴不說,他也覺得心裡很氣憤,兩千塊買的褲子一次沒穿過就變成這樣了,這讓他接受不了,誰有錢也不是這麼花的。他找商家想退貨,遭到拒絕。商家說這褲子本身就是不能下水的,是羊毛的。可梁先生說買的時候也沒有跟自己說過不能水洗。梁先生覺得冤枉,商家卻說,褲子都有表示上面說的很清楚了,不能水洗也是常識問題,這不能是商家的責任。梁先生最後沒法只好找來媒體,最後的結果就是給他換了一條褲子。
花兩千買一條褲子,結果卻是這樣,你們覺得這事兒誰對誰錯呢?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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