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抖音神曲“好嗨哦”成为商标,还能嗨起来吗?

最近这个温度真的一天比一天冷了

室内外的温差完全是地球两端

就像南半球到北半球的距离

......

咳咳 说正事

当抖音神曲“好嗨哦”成为商标,还能嗨起来吗?

要说2018年流行什么,拍抖音视频肯定榜上有名。不知道在2019年你是否还会继续玩抖音呢?那么你肯定直到最近抖音出了一个非常洗脑的神曲《好嗨哦》。

当抖音神曲“好嗨哦”成为商标,还能嗨起来吗?

这是一段网友自制的Bgm,使用的旋律有点类似英文歌《trouble is a friend》。虽然调子简单,但胜在歌词魔性,再加上该网友还用了一点点方言的调调,猛地一下就让人从中感觉到人生的巅峰。


好嗨哦歌词 - 可泽

好嗨哦

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高潮

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好嗨哦

这让人心花怒放的感觉

这让人很是血液沸腾的节奏

好嗨哟 好嗨哟

好嗨哟 好嗨哟

爽爆了 爽爆了

爽爆了 爽爆了

好嗨哦

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高潮

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好嗨哦

这让人心花怒放的感觉

这让人很是血液沸腾的节奏

好嗨哦

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高潮

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好嗨哦

当抖音神曲“好嗨哦”成为商标,还能嗨起来吗?

这让人心花怒放的感觉

这让人很是血液沸腾的节奏

现在《好嗨哦》俨然成为了网络热词,它火成这样,势必会有人趁机蹭一波热度。果不其然,该抖音神曲刚火起来没多久,就有不少公司和个体户申请注册“好嗨哦”商标了。

当抖音神曲“好嗨哦”成为商标,还能嗨起来吗?

如上方部分截图所示,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2件“好嗨哦”的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并且该申请数量还在持续增加中。

可他们会成功吗?若是注册成功了肯定价值不菲,但小编认为大部分的注册成率是比较低的。

因为注册某个网络热词需要具备显著性和合法性。

根据《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评委曾说他们在判断商标是否具备足以区分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时,会综合考虑相关公众对该标志的认知情况;该标志在指定商品或者服务上实际使用的时间、使用方式及同行业使用情况;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情况及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本身的特点等因素。

在这里要提醒各位,并不是什么样的热词都可以注册的。

将网络热词注册为商标使用是一柄“双刃剑”,能凭借热词商标 “一炮而红”的企业屈指可数。同时,很多网络流行语本身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有的因属于“低俗用语”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商标申请人稍有不慎便会遭遇商标被驳的尴尬。此外,每当有热词出现,想要注册商标的也肯定不止你一人,例如傅园慧接受采访后,当月申请量就超过500件,竞争激烈。

不过大家也不必灰心,如果网络流行语具备显著性、合法性,申请人在将网络流行语注册为商标时也拥有在先性,大致就可以成功将网络流行语注册为商标。

热词固然竞争激烈,但是紧跟这个思路,关注一些热门、新鲜的事情,我们依然可以留意到一些具有时代意义的热门单字。如“萌”、“宅”等,如果能将这些热门单字与自己的商标名做一个结合,也许会比一味的追求热词注册要有效的多。

同时,注册网络热词商标需要量“利”而行,综合考量相关“热词”本身的显著特征等因素,并考虑其与自身所经营的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关联性。

毕竟商标是为商品而服务的。商标要与商品能产生某种关联,才会产生较高的价值。如果你将二者拆开,则意义不大。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商标适合的具体商品和服务。

“热词”商标的确会带来新鲜感和好奇心,但是商家们还是更应该回归本质,要想赢得市场,最终还是要靠自身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来说话。

总之一句话:盲目跟风抢注商标的行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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