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么秀!宝洁申请“WTF”商标

近日,据美国媒体报道,宝洁已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注册“LOL”和“WTF”等四个缩写词为商标,用于其液体肥皂、餐具洗涤剂、硬表面清洁剂和空气清新剂,希望借此来吸引年轻的“千禧一代”消费者。

这四个缩写词包括:

LOL( Laughing Out Loud,“放声大笑”)、

WTF(What The F—k,“什么鬼/什么玩意?”)、

NBD(No Big Deal,“没什么大不了!”)、

FML(F--k My Life,“我的生活真糟糕!”)。

就是这么秀!宝洁申请“WTF”商标

这几则商标申请还未获得通过,宝洁需要在明年1月之前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阐明这些商标如果注册成功,将会用在哪些产品上。

联想到我国商标注册,这几年的各种争议也很多。

上周,“小蹄大作”商标申请案告一段落,原告北京福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第40类“食物熏制、动物屠宰”等服务上申请了“功福咖小蹄大作”商标,被商评委予以驳回。原告遂将商评委起诉至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诉争商标属于不规范使用我国成语的标志,此种对成语不规范使用的商标标志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和使用,将对我国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起到消极作用,对我国教育文化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我国语言历史文化的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发展,具有不良影响。

这一判决结果是不是很眼熟?近期已经有不少因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而被驳回不予注册的商标。

年初让人大跌眼镜的“叫了个鸡”商标被罚款后,大家就挖出类似的“叫个鸭子”商标获准授权。

“叫个鸭子”的商标驳回复审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鸭子”的通常含义是指一种家禽,按照社会公众的通常理解,并不能从“叫个鸭子”的文字中解读出超出其字面本身的其他含义。一审法院认为“叫个鸭子”格调不高,并不能等同于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故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并未产生不良影响。

《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公众”并没有明确定义,我喜欢吃猪蹄、吃炸鸡所以我算相关公众吗?而从显著性的角度来看,“小蹄大作”申请商标可以看出商家确实用了心,至少让不少消费者一眼就能记住。类似的商标申请还有不少,比如:“百衣百顺”、“天尝地久”、“牙口无炎”、“微服私坊”等等,但他们的命运都相同,申请均被驳回。

“WTF”这一词汇确实有不少争议,宝洁用这来申请商标也体现出互联网越来越发达的背景下,各种多元文化的蓬勃发展。虽然对于各种多元商标申请应进行规范、引导,但是因相关法律的不明确而矫枉过正也是不可取的。希望“不良影响”不会成为《商标法》里的“A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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