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小雨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其于当日因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小雨因操作失误,于2019年2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成交价格为4.73元/股,成交金额94,600元。本次减持前,其持有公司股份2,021,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9%;本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2,001,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96%。

公小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行为,未在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构成违规减持。

公小雨发现上述误操作后,及时主动通知本公司,并出具了本次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公小雨目前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在获知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要求公小雨认真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小雨已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

公小雨就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的致歉如下:

本人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本人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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