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安徽“东流冤狱”全解

安徽东流县王三衙,与建德县的黄孔英关系密切。黄孔英的年纪比王三衙大得多,王三衙就一直把他当兄长看待。同治年间,太平军进军安徽,逃难混乱之中,王三衙不知流落何处。三衙的妻子萧氏孤苦无依,只得辗转到了建德县张家镇,投靠在黄家门下。

黄孔英见萧氏年轻,颇有姿色,思量着在她身上发一笔小财,就哄骗说:“王三衙的全家已经被长毛杀了,你即使回到家乡,也无所依靠,何不改嫁呢?”萧氏不得已,只好拜黄孔英为义父,而后改嫁给建德县百姓陈维。黄孔英因此得了一笔颇为可观的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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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王三衙已回到家乡东流,只是不知妻子就在黄家。适逢陈维因事要去东流县,萧氏就嘱托他顺便寻访娘家之人。陈维在城外的一座破庙中找到萧氏的弟弟,并告诉他其姐改嫁的经过。萧弟一听,立刻奔至王家告诉了王三衙。

王三衙闻知大怒,在客店中找到陈维,挟持着他一起到建德县当面责问黄孔英。黄孔英既惭愧又害怕,无言以对,只得吩咐家人整治酒食款待王三衙,自己则找了个空隙进入内室,服毒自尽了。

黄孔英的儿子黄召南因父死而心怀愤恨,迁怒于王三衙,便谋划报复。这天半夜,黄召南将父亲的尸体抬置山中,诬控是被三衙殴伤致死(舁尸置山中,诬控为王殴死),并指镇口路旁一顶弃轿作为证据,说王三衙就是用这乘轿子将其父尸体抬进山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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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县令孙宝害怕山路崎岖,不肯前往验尸,就命一位姓郭的县尉代往。郭县尉收了黄召南的银子,便报称黄孔英系殴伤致死。县令孙宝当即逮捕王三衙,并施以酷刑,迫使他诬服认罪,案子就此定下。王三衙的叔叔见侄儿横遭诬陷,就到州府为其鸣冤。知府周士凯遂将此案移交给东流县令林福祚审理。

通过仔细分析,林知县认为此案疑点太多,王三衙打死人后,既用轿子把尸体抬入山中,如何会扔掉轿子,留下踪迹?再者轿夫是谁尚未知晓,如何凭一顶轿子就定罪?于是他饬令衙役先缉拿轿夫。很快,轿夫在张家镇被抓获供称:王三衙有位伯父,家住乡下,在镇上开有一家店铺,这天忽然发病,王家请用轿子抬他回家。不料自己刚到镇上就听闻病者已痊,无事便往镇上观戏,将轿子放置路旁,不巧被黄召南碰上,遭其利用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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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县将案情如实上报,不料知府周士凯已得黄家贿赂,硬说林福祚包庇凶手,并以上疏弹劾相威胁。林福祚不为所屈,直至省府谒见大员,极力主张开棺验尸。安徽有数十年之久没有实行过开棺验尸,省里不敢擅自做主,只得上报两江总督沈葆桢。

沈葆桢立即从江西召来一位八十多岁的著名仵作,开棺勘验后,仵作呈报:黄某之尸有服毒之情状,无殴伤之痕迹。如此黄召南不得不承认诬告。据此,周士凯、孙宝及郭县尉被撤职查办,林福祚官复原职,王三衙无罪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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