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2018年度职工医保年度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2018年度职工医保年度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一、职工医保年度时间调整的背景

根据《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温政发(2018)1号文件规定,温州市职工医保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因此2018年度职工医保年度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调整期的待遇如何调整

2019年1月至6月职工医保执行《温州市全民医保办法》规定标准。职工医保、职工住院医疗救助、职工大病保险的2018年医保年度延长至2019 年6 月30 日。各险种最高限额按“(原最高限额÷12 个月)×18 个月”计算,按2018年度报销比例支付。各险种最高限额具体如下:

统筹段封顶线从338328元调整为507492元。

救助段封顶线从507492元调整为732492元。

大病保险一段封顶线从168000元调整为252000元。

大病保险二段封顶线从336000元调整为504000元。

门诊统筹封顶线从10000元调整为15000元。

三、调整期医保个人账户如何预划

2019 年1 月至6 月期间应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由2019年1月1日统一预划6个月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具体预划标准如下:

「温馨提示」2018年度职工医保年度延长至2019年6月3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