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殼財經:雷聲大雨點小!盒馬鮮生“標籤作假”處罰為何遲遲未下

蛋殼財經:雷聲大雨點小!盒馬鮮生“標籤作假”處罰為何遲遲未下

和阿里巴巴的紐帶關係,讓盒馬鮮生一出世便是明星企業,然而知名度歷來都是雙刃劍,一則“標籤作假”的監管消息一經流出,網絡上的負面情緒便瀰漫開來。

從11月21日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對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靜安第二分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到28日,盒馬鮮生的“標籤作假”已經先後被人民網、央廣網、經濟日報等10數家核心央媒關注。

蛋殼財經:雷聲大雨點小!盒馬鮮生“標籤作假”處罰為何遲遲未下

“不解的是,為什麼事發這麼多天,始終沒有看到官方的處罰信息?相反,全網都是盒馬鮮生CEO侯毅的道歉信,有些諷刺……”有網友在微博如此評價。

被180盒胡蘿蔔“打臉”

盒馬鮮生的造假事發純屬意外。

2018年11月15日,一位上海市民在盒馬鮮生購物時,看見一旁的工作人員正在更換胡蘿蔔外包裝的日期標籤。頗感疑惑的顧客翻看後發現,被換下的胡蘿蔔標籤日期為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1日,被換上的標籤日期為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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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該市民向門店負責人反映,門店負責人表示是工作人員在工作流程上有違規操作的行為,自行打印了標籤。該市民沒有接受,遂向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舉報,盒馬“標籤門”事件由此持續發酵。

4天后,上海靜安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已對該事件立案調查,對盒馬所有產品的標籤情況進行檢查。而6天后的11月21日,盒馬首席執行官侯毅發佈致歉信,宣佈盒馬上海區總經理就地免職。

一根胡蘿蔔引出大危機

“這幾天心情很沉重,盒馬一路走來,承蒙大家的厚愛,讓我們一點點積累起影響力和口碑,但近期包括標籤事件在內,我看到用戶對我們不好的反饋在增加。我也是盒馬的用戶,與大家感同身受。品質和服務是生命線,我們沒保持好對客戶的敬畏之心,散漫了對客戶第一的堅持!”

侯毅在致歉信中這樣說,但被換了標籤的胡蘿蔔達到了180盒,截至11月14日已累計銷售107盒,也就是說在被上海市民舉報前,盒馬員工的這個舉動已導致“不新鮮”的胡蘿蔔被擺上了百個上海市民家庭的餐桌,而更多“不新鮮”的菜品生鮮是否此前也經由換“新標籤”而在說著“日日鮮”的盒馬被消費者買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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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2015年3月從阿里巴巴內部孵化而生的盒馬鮮生,不僅是在新零售概念下靠數據驅動、用整合供應鏈以及煥新零售業態成就的零售業“網紅”和主力軍標杆,它更是對生鮮電商玩兒了多年都玩不轉的“保鮮”銷售鮮活海鮮、新鮮蔬果的一次創舉展示和就此冠名。

“標籤作假”處罰遲遲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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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馬鮮生宣稱“希望從供應鏈角度進行優化,讓消費者吃到更新鮮的食品,提供獨特的品牌價值”,但相繼被曝出用腐爛變質的落地蘋果榨汁以及為本來並不容易顯得“不新鮮”的胡蘿蔔換標籤,盒馬似乎再難舉著“鮮生”的大旗了。

弔詭的是,自侯毅的道歉信之後,“民意”似乎就已經原諒了盒馬鮮生,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更是幾乎被道歉信和阿里的對內處罰信息覆蓋。

“不是很能理解,食品標籤作假不算小事,為什麼10多天過去,上海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始終沒有處罰措施發出?!”微博網友“西葫蘆”稱,之前山東棗莊一食品企業生產標籤造假,第二日就被山東省棗莊市食藥監局罰款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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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法律界人士總結了“標籤門”事件在處罰上對盒馬的影響,如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經營者明知已經過期進行更改日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屬於欺詐行為。對此,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並支付十倍價款或三倍損失的賠償金。但從行政處罰的角度來看,盒馬鮮生的行為很大可能會面臨5000~10000元區間的行政處罰;

而又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盒馬此番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可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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