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超 王志堂 代文莉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掩人耳目騙財騙物,詐騙對象往往是一些中青年婦女。近日,山西省忻州市繁峙縣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以封建迷信為名騙取被害人錢財的案件。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法庭審理查明,2017年10月份,被告人劉某稱從被害人任某眼中看到了嬰靈、小鬼,需要做法事才能消除為由,騙取被害人任某人民幣900元。之後,被告人劉某又分別以請狐仙、送狐仙、請法牌、送法牌、向菩薩懺悔等封建迷信活動為由,先後五次騙取任某人民幣4400元,共計5300元。後被告人家屬賠償了被害人,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2018年1月份,被告人劉某謊稱從被害人林某眼中看到了嬰靈,林某因妻子曾經流產過,便信以為真。之後,被告人劉某以點香看事、做法事、消除嬰靈和幫助林某及親屬轉運為由,先後多次騙取林某人民幣共計13090元。後被告人家屬賠償了被害人,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2018年3月份,被告人劉某稱從被害人蔡某眼中看到了其母親曾經兩次流產,碰巧蔡某母親曾經兩次流產,便信以為真。之後,被告人劉某以點香看事、做法事為由,先後多次騙取蔡某人民幣共計1740元。後被告人家屬賠償了被害人,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2018年8月,被告人劉某謊稱從被害人甘某眼中看到了嬰靈、小鬼,稱是其本人或者其親屬上輩子流產的胎兒冤魂,需要做法事化解。之後,被告人劉某以需要做多場法事為由騙取甘某人民幣共計11066元。後被告人家屬賠償了被害人,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法庭認為,被告人劉某利用封建迷信,採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劉某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案發後積極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視其有悔罪表現,可從輕判處,遂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好的願望當然無可厚非,但絕不能將希望寄託於封建迷信,而是應該自己積極努力改善生活。學習科學知識,提高辨別是非能力,破除封建迷信思想;遇到需要交錢祈福消災的陌生人,一定要提高警惕,諮詢身邊人意見,切勿上當受騙;一旦發現自己上當受騙,要及時報案,切勿放縱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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