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因受賄罪、貪汙罪被提起公訴

12月8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對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林涉嫌受賄、貪汙案提起公訴。

該消息稱,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林涉嫌受賄、貪汙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宋林利用擔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利用擔任華潤創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鉅額公共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4年4月15日,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王文志在微博上公開了一份給中紀委的實名舉報函。微博稱:“尊敬的中紀委領導:我在去年7月17日曾實名舉報副部級官員、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在華潤收購山西金業資產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瀆職行為,造成鉅額國有資產流失。出於對中央和中紀委的信任,今天我依然再次以公民的身份實名舉報宋林包養情婦,並涉嫌貪腐,具體見長微博和照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王文志。”

舉報函稱,宋林包養江蘇籍情婦楊麗娟多年。宋林認識楊後,利用職務影響將她安排到華潤的合作方瑞銀集團香港和上海的分支機構上班,楊麗娟成為宋林收受賄賂和洗錢的重要渠道。舉報還附有二人合影。從宋林和楊麗娟的合影看,兩人合影時的態度當屬親近。而有曾經見過宋林夫人的人士向記者證實,合影中的女性確實不是宋林夫人。

2014年,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華潤集團隨後在其官網發佈公告稱,公司將全力配合調查工作,並努力確保各項業務正常開展。在宋林被調查之後,華潤開始陷入人事動盪。

2014年4月23日上午,集團在香港召開集團全體領導、各部室、戰略業務單元、一級利潤中心主要負責人會議,宣佈傅育寧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免去宋林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宋林簡歷:

宋林(1963―),中共黨員。同濟大學固體力學專業工程力學學士。山東乳山人。

1985年進入華潤集團,歷任香港華潤石化經理、高級經理、助理總經理、副總經理;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企發部總經理及華潤投資開發公司董事長等職務。

2004年起,擔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8年5月起,擔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主席;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副主席、吉利汽車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2011年辭去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2012年當選為黨的十八大代表。兼任香港中國企業協會會長、吉利汽車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2012年中國改革年度人物。

2013年7月1日,受香港特區政府委任,宋林獲任太平紳士(行政上稱為“非官守紳士”)。

華潤集團原董事長宋林因受賄罪、貪汙罪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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