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了一篇《從"2×2=2+2"想開去》,想不到一天時間,有5000多閱讀。
知音難覓,文章有人看,總是很開心。今天趁熱打鐵,再講幾句。
問題1:除了(1,2,3)之外,是否還能找到三個正整數,使得三數之積等於三數之和?
解答:設a,b,c是正整數,a×b×c=a+b+c,則
不妨設a≥b≥c,則ab≥ac≥bc,於是有
所以bc≤3。
將(b,c)=(1,1),(2,1),(3,1)代入
a×b×c=a+b+c,得
(a,b,c)=(3,2,1)。
所以,若不計三個數的順序,(1,2,3)是唯一使得積與和相等的三個正整數。
若不限制這三個數是整數,那麼還有無窮多的解,如1✖️1.5✖️5=1+1.5+5,等等。
問題2:是否能找到4個正整數,使得4數之積等於4數之和?
1✖️1✖️2✖️4=1+1+2+4,故(1,1,2,4)是一組解。
問題3:是否還能找到5個正整數,使得5數之積等於5數之和?
這個問題留給讀者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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