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會考〔2018〕7號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採用無紙化方式,於2019年5月舉行。現就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⑴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⑵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⑶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⑷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職在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在其內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內地學校學習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報名條件審核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及時長

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於2019年5月11日開始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五、考務日程

(一)2018年10月22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佈本地區2019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相關事項。

(二)2018年11月1日至30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報名系統中繳費系統延開至12月5日。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本地區具體的報名時間及次數。

(三)2019年4月11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佈本地區初級資格考試准考證網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四)2019年5月11日開始組織初級資格考試。

(五)2019年5月31日前,下發初級資格考試成績,並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媒體上公佈。

六、其他事項

(一)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於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於考試開始前1天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的檢測等工作,並做好防範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

(三)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細緻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2019年度全國初級資格考試各項工作順利平穩完成。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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