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監管杜絕一切盤外招 合同審查內外援一視同仁

12月20日,中國足協正在上海召開2018賽季職業聯賽總結工作會,在今天上午已經出臺的2019賽季各項政策中,明確規定了中超俱樂部薪酬限額。

根據《中超俱樂部財務約定指標 (2019-2021)》的內容,中超俱樂部一線隊的外籍球員、國內球員、預備隊球員的薪酬總額佔總支出的比例逐年下降。具體比例為: 2019年65%,2020年60%,2021年55%。

財務監管杜絕一切盤外招 合同審查內外援一視同仁

如果首次未達標,減少國內非年齡限制引援名額 1人;兩次未達標,減少國內非年齡限制引援名額 1人,外籍球員引援名額 1人。;三次未達標,減少國內非年齡限制引援名額 2人,外籍球員引援名額 2人。

同時規定,國內球員個人薪酬最高(不含獎金)不得超過稅前1000萬人民幣,但參加2019 年亞洲盃、2022年卡塔爾世界盃預選賽的國家隊球員在個人最高薪酬限額基礎上,可上浮20%執行。

關於中超教練員與球員的合同簽署,中國足協也有明確規定: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國足協新備案的合同按限額簽訂。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員,待現有合同到期後再按限額重新簽訂。現有合同期限以 2018年註冊期已在中國足協完成合同備案的為準。

財務監管杜絕一切盤外招 合同審查內外援一視同仁

如果俱樂部國內球員新合同超限額1-3人次,兩個註冊窗口期減少國內非年齡限制引援名額1-3人次。如果超限額 3人次以上,兩個註冊窗口期,取消國內非年齡限制引援名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限薪政策中雖然沒有涉及到外援的薪酬,但中國足協對俱樂部所有球員合同的審查並不分內外援之分。也就是說,中國足協此番嚴打的“陰陽合同”,也包括對外援合同的審查。

根據中國足協的規定,相關俱樂部應於2018年12月31日前將已簽署但未備案的合同或協議(未備案合同或協議的期限應與已經完成備案的合同一致),提交至中國足協進行備案。換句話說,就是要求相關俱樂部把無論是內援還是外援現在已有的“陰陽合同”在今年最後一天之前從檯面之下拿到檯面之上,去中國足協進行二次備案。

在今天上午的聯賽總結會上,中國足協聯賽准入部部長何璽曾表示:目前已經有相關俱樂部將已簽署但未備案的合同或協議拿到足協完成備案。

對於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類合同備案的俱樂部,中國足協在行業內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在足協嚴打“陰陽合同”的大棒落下來之前,這已經是能夠給相關俱樂部最大的胡蘿蔔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