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再迎利好!普惠性降税来了,惠及1798万家企业!

1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实施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了小微企业税收的减免措施。同时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也为此作出权威解读。


小微企业再迎利好!普惠性降税来了,惠及1798万家企业!


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重点聚焦三方面▼

▍一是突出普惠性实质性降税。

这次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税, 惠及1798万家企业,占全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是民营企业,也就是说,我国绝大部分企业主体都能够从这个政策受惠。

▍二是实打实、硬碰硬,增强企业获得感。

将现行小微企业优惠税种 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扩大至资源税等8个税种和2项附加。 同时,在降低小微企业实际税负的同时,引入 超额累进计税办法 。

▍三是切实可行、简明易行。

在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通过扩范围、加力度, 直接降低实际税负, 增强小微企业享受优惠的确定性和便捷度,减少税收遵从成本。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 直接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也是直接提高标准、放宽范围。 同时,兼顾地方财力差异, 允许地方可在50%幅度内减征6项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


小微企业再迎利好!普惠性降税来了,惠及1798万家企业!


▍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的覆盖面。


小微企业再迎利好!普惠性降税来了,惠及1798万家企业!


▍引入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加大企业所得税减税优惠力度

政策调整前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负为10%。

此次调整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

一是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二是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

举例说明,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 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0*25%=75万元)。

按照新政策,如果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 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25%*20%+200*50%*20%=25万元), 所得税负担大幅减轻。


小微企业再迎利好!普惠性降税来了,惠及1798万家企业!


▍ 对于初创科技型公司企业优惠政策变化

优惠政策: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 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调整前: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主要条件包 括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等。

政策调整后:可以享受优惠的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展。 从 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也被纳入税收优惠企业范围内, 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享受投资抵扣优惠的投资对象范围。

《通知》执行期限为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