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錄取有新變化

市教育局發佈《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通過客觀記錄初中學生在成長過程中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個性特長和突出表現,作為學生畢業升學的依據或參考

綜合素質作為中考錄取的重要參考條件和依據,這一做法在深圳已經實施多年。新發布的《方案》是在總結我市開展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價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出臺的,是順應國家、廣東省教育廳有關招生考試製度改革意見的一個具體行動。

《方案》指出,根據初中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搭建“深圳市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信息管理平臺”,建立完善的《深圳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檔案》,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實踐創新五個方面客觀記錄、綜合反映和多元評價學生在初中三年成長過程中全面發展和個性特長等情況。

5個方面綜合反映學生綜合素質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主要採取寫實記錄、評語評價與重要觀測點計分評價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一)寫實記錄。學生在教師指導下,在成長過程中客觀記錄的、能集中反映自身綜合素質發展過程與結果的關鍵事件,以及相關證據材料等,如典型事實材料、重要活動過程記錄、調查報告、研究報告、論文、活動作品,以及照片、錄音、錄像材料、各種證書等。寫實記錄要描述要點、客觀真實、有據可查。

(二)評語評價。評語評價指學生自我陳述、教師評語和家長評語,每學年進行一次。

(三)重要觀測點計分評價。

根據學生的學段和年齡特點,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實踐創新五個方面的內容中,分別選取同樣數量的能基本適用於全體學生、較好反映學生成長變化和綜合素質發展情況,並具有較強代表性與典型性、可測量可評價的關鍵事件,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的重要觀測點。

重要觀測點按學期(第六學期不計分)進行計分,是學生特長髮展和個性化發展的重要方面。五個方面重要觀測點最高得分值均為20分,實行各自計分且各學期得分可以累加。畢業時由班主任給出畢業評語,並綜合學生三年的過程性計分評價,形成五個方面的評價等級。

評價結果將作為學生升學的重要參考

評價結果的使用是學生和家長最關心的問題,《方案》指出,檔案材料和評價結果將作為學生升學的重要參考,以及作為指導學生成長和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依據。

實際上,過去綜合素質一直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條件和依據。過去多年來,在中考錄取標準發佈時,也常常會有以下這段話:

第一批錄取學校中,省一級學校所錄取的考生綜合表現評價等級須在B以上(含B)。在中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同分比較原則”錄取優先者,比較順序如下: (1)生物與地理(合卷)分數高的優先錄取

(2)綜合表現評價等級高的優先錄取

(3)語、數、外三科總分高的優先錄取

新《方案》指出,檔案材料和評價結果作為學生升學的重要參考,

初中階段學校要將《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使用,高中階段學校在使用評價材料時,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採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做出客觀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綜合素質表現評價中五個方面的評價等級,用於劃定招生學校錄取標準;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等級高者優先錄取;

綜合素質表現評價結果,是自主招生學校錄取的重要參考條件;

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思想品德方面五個學期的總得分不得少於60分。

中考錄取有新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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