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景洪市首例惡勢力案件一審宣判

刚刚,景洪市首例恶势力案件一审宣判

剛剛,景洪市首例惡勢力案件一審宣判

1月22日上午,由景洪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羅某雲等4名被告人的惡勢力案件在市法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刚刚,景洪市首例恶势力案件一审宣判

經市法院依法審理查明,被告人羅某雲、胡某、楊某、打某等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公共場所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判決被告人羅某雲、胡某、楊某、打某4人犯搶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到六年不等刑罰,並處罰金3000元,犯罪所得贓款2400元,歸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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