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 有問題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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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一眨眼,就到了2018年的最後兩天,匆匆的一年就這麼過去了。辛勤的小蜜蜂們,很快就能拿到豐厚的年終獎了。
在雄心勃勃地給自己制定2019年的大計劃,如“鍛鍊身體”“賺大錢”“去旅遊”的同時,不妨把2018年那些黑白顛倒、盡忠職守、生死於斯,那一個個“美好的加班日”,好好再重新算算,說不定會有更大的收穫和驚喜哦!
02
1 屬於三倍工資的那些日子。
翻開日曆,看看2018年有哪些法定假期:
以上合計29天的節假日,如果以300元/天的工資收入計算,這些沒有計算的節假日工資,總共是26100元哦!
好好回憶下,在這些法定假期,自己有沒有加過班。如果加過,趕緊問公司補回3倍的工資。
2 屬於雙倍工資的日子
2018年全年共放假133天,除了29天的節假日,還有52個週末假期。
在這原本屬於你的52個愜意週末,如果你苦逼加班過,可以問公司補回2倍的工資。
如果以300元/天的工資收入計算,這些沒有給你計算的週末加班工資,總共是62400元哦!
趕緊算算自己2018年的雙休日加了幾天班要補多少工資!
3 屬於1.5倍工資的日子
日常超出工作8小時的加班時間,是可以問公司要1.5倍的工資的哦。
好好翻翻朋友圈,看看朋友圈記錄,或翻看打卡記錄,有哪些曾被記錄過的,夜晚凌晨苦逼加班的日子。
03
如果老闆耍太極,不給你補上加班工資,怎麼辦?
1 把加班的證據保存好。
可以證明自己加過班的證據,一般有:打卡記錄、與部門主管或者HR小姐姐溝通過的加班聊天記錄、加班期間發送的郵件記錄等等,這些都可以證明自己存在過加班的情況哦。
2 把工資條或者銀行流水保存好。
要跟老闆算加班工資,就要把計算加班工資的標準拿出來。
有些單位為了規避一些問題,勞動合同上面寫的工資會故意偏低,所以平時公司發工資的時候的工資條和銀行轉賬流水都要保存好,證明自己的實際工資收入。
3 先協商,再投訴,真的不行就申請勞動仲裁。
先跟公司老闆好好協商,爭取萬事以和為貴。如果這樣行不通,可以帶齊資料到勞動局投訴。
以上都不可行的時候,如果你已有辭職的計劃,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所有的問題。
參考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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