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湖南首批取締53家P2P網貸機構

11月7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公告稱,湖南省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第一批取締類機構名單已經確定,共包括P2P網貸機構53家。其中,所在地為長沙的平臺最多,共45家。

官網顯示,《湖南省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第一批取締類機構名單公告》(簡稱“公告”)由湖南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湖南省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發佈。

公告顯示,按照國家關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及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推進湖南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完成存量風險化解,經省P2P網貸整治辦會同公安、工商、人民銀行等部門共同研究認定,並報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已確定第一批取締類P2P網貸機構53家(名單見後)。

現將湖南省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第一批取締類機構名單予以公告。根據清理整治進程,後續將不定期公告取締類P2P網貸機構名單。

同時鄭重提醒社會公眾和廣大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融資理念,切實增強識別和防範非法金融活動的能力,自覺遠離和抵制各類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始終牢記投資有風險,風險需自擔。

凡發現有違法違規從事P2P網絡借貸活動的行為,請社會公眾及時向各級公安機關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名單顯示,湖南首批取締的53家P2P網貸機構中,長沙取締了45家,包括開心貸、神州貸、中納聯投等機構。此外,株洲、懷化各取締了兩家,湘潭、邵陽、衡陽、常德各取締一家。

新金融頭條此前報道,11月6日長沙市非法集資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專門工作辦公室發佈《關於報送P2P網貸業務開展情況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期間,未納入整治範圍的機構不得新開展P2P網貸業務,未經許可的機構不得新設立或從事P2P網貸業務活動。

《通知》要求,目前實際從事P2P網貸業務、但尚未納入長沙市整治名單的相關機構,含註冊地址或實際經營地址在長沙市轄內的平臺機構、外地P2P網貸平臺在長沙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應在2018年11月26日前主動向所在地區縣(市)互聯網金融整治辦(設在金融辦)提交書面報告。

《通知》強調,對既未納入長沙市P2P網貸整治範圍,又未在2018年11月26日前向所在地整治辦報告業務情況的P2P網貸從業機構,一經發現,將按照從事非法金融活動處置。涉及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等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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