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放開建設工程設計領域外資准入限制

中新網2月1日電 據住建部網站消息,住建部1日下發通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放開建設工程設計領域外資准入限制、調整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權限和審批方式。

住建部:放开建设工程设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資料圖:粵港澳大灣區重要過江通道虎門二橋。中新社發 嶽路建 攝

住建部要求,各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取消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外籍技術人員的比例要求,取消外商投資工程設計企業首次申請資質時對投資者工程設計業績的要求。

各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要求,調整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權限和審批方式:

(一)將建築工程施工許可、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等工程審批類權限下放至自貿試驗區。

(二)省級及以下機關實施的建築企業資質申請、升級、增項許可,自貿試驗區可實行告知承諾制試點。

(三)將外商投資設立建築業(包括設計、施工、監理、檢測、造價諮詢等所有工程建設相關主體)資質許可的省級及以下審批權限下放至自貿試驗區。

住建部還要求放寬有關建築業企業承攬業務範圍限制,各自貿試驗區所在地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要求對有關建築業企業承攬業務範圍的監督管理進行調整:

(一)自貿試驗區內的外商獨資建築業企業承攬本省(市)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時,不受建設項目的中外方投資比例限制。

(二)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下,對自貿試驗區內的港澳臺資建築業企業,不再執行《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管理規定》中關於工程承包範圍的限制性規定。

同時住建部要求進一步推進粵港澳有關領域服務貿易自由化。要求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相關部門授權廣東自貿試驗區制定港澳相關專業人才執業管理辦法(國家法律法規暫不允許的除外),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建築、規劃等領域專業人才,經相關部門或機構備案後,按規定範圍為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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