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IAC-HKMC被指定为解决内地投资者和香港政府间投资争议调解机构


HKIAC-HKMC被指定为解决内地投资者和香港政府间投资争议调解机构


全文共919字,阅读大约需要6分钟

本文来源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下设的香港调解会(“HKMC”) 欣然宣布其已被指定为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的《投资协议》下解决中国内地投资者与香港政府之间的投资争议的调解机构。

内地与香港于2017年6月28日签署《投资协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协议》旨在保护和推动内地和香港间的相互投资,并规定了两地在保护适格投资者和《协议》所覆盖的投资项目的实质性义务,如公正与公平待遇、充分保护与安全、国民待遇、最惠待遇以及合法征收。


HKIAC-HKMC被指定为解决内地投资者和香港政府间投资争议调解机构


《投资协议》包含了多项投资者与东道政府之间的争议解决机制。其中一项机制为在投资地进行调解,即投资者可将其在《协议》下的投资争议提交东道政府指定的,并经另一方政府同意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香港政府已指定HKIAC-HKMC为管理在《投资协议》下中国内地投资者和香港相关部门或机构之间争议的两家调解机构之一,自2018年12月14日起先行为期两年。HKIAC-HKMC会按照香港律政司起草的调解规则促进在调解员名册中调解员的委任及协助调解员开展调解程序。

HKMC主席陶荣表示“在《投资协议》中引入调解机制体现了调解是解决投资争议的一个有效的选择。我很高兴HKIAC-HKMC被指定为解决内地投资者和香港政府间投资争议的调解机构。这是对我们在这一领域的专业实力和经验的认可和信任。”

此次HKIAC-HKMC在《投资协议》中的指定对HKIAC逐渐发展成为管理投资条约争议的国际领先机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HKIAC目前正在按照《联合国贸法委规则》管理两起投资条约仲裁。其中一起仲裁地在香港,另一起仲裁地在香港以外。

HKIAC有几十年管理《贸法委规则》下仲裁的经验,中心的法律和管理团队在投资条约仲裁方面有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经验,中心的法律顾问还可在此类仲裁中担任仲裁庭秘书。此外,HKIAC还在涉及任何经济合作组织政府开发援助名单上的国家且由HKIAC提供行政服务的案件中向所有当事人免费提供开庭设施。


HKIAC-HKMC被指定为解决内地投资者和香港政府间投资争议调解机构


HKIAC秘书长Sarah Grimmer 谈到“HKIAC 对其在投资条约仲裁中的经验和提供的服务倍感自豪,并期待在《投资条约》下的调解案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