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出版日期:2018-12-29 A04版●要闻 新疆日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党组副书记、厅长 热合满江·达吾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减震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走出了一条新疆特色的保障和改善民生道路,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脱贫攻坚和社会稳定。

城乡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差别化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基本实现了对城乡各类就业人员的全覆盖,推动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全区城乡就业人数持续增长,2017年达到1307.64万人,第三产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各族群众的基本就业需求得到保障,我区就业工作逐步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就业增长逐步从主要依靠被动就业、安置就业向主动就业与自主创业并重转变。

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呈稳中向好态势。坚持就业第一,全疆联动,打通南疆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渠道,建立以业安人、以业稳人、以业管人新机制,有序扩大转移内地省市就业规模,南疆农村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断提高,2017年达到89.62%,同比上升5.42个百分点。城镇零就业家庭24小时内动态清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保障了城镇最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兜住了民生底线。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1986年我区开始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到2016年形成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7项社会保险。不断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先后解决了城镇“五七工”“家属工”基本养老保障、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障、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等突出问题。全区基本建立了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各类人群制度全覆盖,正在向人人参保、人人享有的目标迈进。

群众的社会保障获得感不断增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到2018年连续14年上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持续提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稳步增长,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降低了社会风险,各族群众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实现了待遇网上支付、医疗定点单位刷卡结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家门口”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区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社会保障卡持卡应用范围不断拓展,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更加均等普惠可及,参保群众享受到更加快捷方便、灵活高效的个性化服务。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新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制度体系、政策体系、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完善,有力保障了各族群众基本生活。

坚持聚焦总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总目标来谋划、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力实施就业惠民、社保惠民工程,办好利民惠民实事好事,切实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让各族群众充分享受稳定发展的成果,发自内心地感恩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民生工作实效争取人心、凝聚民心,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民心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紧紧抓住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呼声强烈的实事要事,不断健全制度、完善政策,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坚持社会政策要托底,牢牢守住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这一民生底线,不断推进公平就业,使更多群众有机会实现就业、享受更有尊严的生活,不断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将更多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坚持稳步有序推进改革。立足新疆基本区情,充分考虑稳定发展实际和各方面承受能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合理把握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逐步推开,坚持重点突破和循序渐进相衔接,坚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不断健全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今后,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聚焦总目标,推动就业工作向稳定就业、持续就业、长期就业转变,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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