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發話:這個寒假,誰違規培訓就查處誰

河南省教育廳發話:這個寒假,誰違規培訓就查處誰

資料圖

期末考試到,校外培訓機構的寒假班們也隨之上線。寒假班如何選擇?

河南省教育廳表示,這個寒假,一旦發現機構違規,直接查處!

為規範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河南省教育廳特制訂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十嚴禁”。

寒假期間一旦“違規”即被查處

河南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市在寒假期間重點做好學科類培訓監控,對假期開展的學科類培訓班,嚴格進行審核備案。務必做到學科類培訓班全部備案並向社會公示,嚴禁開展“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內容的培訓。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河南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市重點巡查校外培訓機構集中的熱點區域,一旦發現校外培訓機構違規開展培訓,堅決予以嚴肅查處。

即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同時,相關部門在面對拒不整改、屢教不改的機構要責令其停止招生、吊銷其辦學許可證,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啟用管理服務平臺,發佈黑白名單

據瞭解,寒假期間各地市需要按時啟用“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臺”,做好校外培訓機構信息錄入工作,公佈黑白名單,以便群眾依託平臺查詢機構相關信息和投訴機構違規培訓行為。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公佈並暢通舉報電話、郵箱等渠道,多層面接受社會監督。

"十嚴禁"規範河南校外培訓機構行為

記者瞭解到,為規範校外培訓機構行為,河南省教育廳發佈“十嚴禁”,要求各校外培訓機構嚴格自律,規範培訓。

那麼,“特別定製”的“十嚴禁”具體是什麼?跟著記者一起了解下吧:

1.嚴禁未取得辦學許可證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

2.嚴禁聘請中小學在職教師作為培訓教師或以其他方式有償參與培訓活動。

3.嚴禁開展"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違背教育規律的學科類培訓。

4.嚴禁以任何形式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以及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的競賽、評級活動。

5.嚴禁培訓時間與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相沖突和在20:30以後繼續開展培訓活動。

6.嚴禁以任何形式到中小學校內進行招生宣傳或者在學校周邊發放招生廣告。

7.嚴禁以任何形式宣稱或暗示培訓結果將與中小學招生掛鉤。

8.嚴禁在招生簡章、招生廣告等宣傳材料虛假宣傳,誇大培訓效果或作出與提高應試成績相關的保證性承諾。

9.嚴禁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向其住宅、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發送、推送各種廣告性質的信息。

10.嚴禁不按已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培訓地點、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開展學科類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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