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文件:事關教師的薪酬、職稱、培訓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劃重點

●把師德師風作為教師評價的第一標準,實行“一票否決”

●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擴大公費師範生培養規模

●高、中級教師崗位比例提高

……

這份《意見》乾貨多多

一起了解!

重磅文件:事关教师的薪酬、职称、培训

1

目標任務

到2020年

通過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深化教師管理體制改革、完善教師保障機制、加快推進教育補短板等舉措,實現教師教育體系基本健全,教師數量不足和結構性矛盾得到緩解,教師地位待遇得到提高,教師職業滿意度明顯提升。

到2022年

事權人權財權相統一的教師管理體制普遍建立,教師職業發展通道更加暢通,待遇提升保障機制更加完善,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教師隊伍規模、結構、素質能力基本滿足各級各類教育發展需要。

到2035年

●教師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能夠適應教育現代化需要,培養造就數萬名能引領學校發展的骨幹教師、數千名在區域具有示範效應的學科教學帶頭人和名師名校長、數百名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教育家型教師。

●教師管理體制機制科學高效,實現教師隊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教師主動適應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變革和創新人才培養需要,教育教學模式更加科學有效。

●全社會尊師重教蔚然成風,廣大教師在崗位上有幸福感、事業上有成就感、社會上有榮譽感,教師成為讓人羨慕的職業。

2

提升思想政治素質

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到每個教師黨支部和教師黨員,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充分發揮教師黨支部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和宣傳引導凝聚師生的戰鬥堡壘作用,充分發揮黨員教師的先鋒模範作用。

●選優配強教師黨支部書記,注重選拔黨性強、業務精、有威信、肯奉獻的優秀黨員教師擔任黨支部書記,實施教師黨支部書記“雙帶頭人”培育工程,定期開展教師黨支部書記輪訓。

●健全把骨幹教師培養成黨員,把黨員教師培養成教學、科研、管理骨幹的“雙培養”機制。

●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重視做好在優秀青年教師、海外留學歸國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

●加強民辦學校教師隊伍黨的建設。

●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引導黨員教師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愛黨護黨為黨,敬業修德,奉獻社會,爭做“四有”好老師的示範標杆。

配齊建強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和黨務工作隊伍,完善選拔、培養、激勵機制,形成一支專職為主、專兼結合、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的工作力量。

●探索職務職級“雙線”晉升辦法和保障激勵機制,實行職務(職稱)評審單列計劃、單設標準、單獨評審,推進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把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計入高等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職教師的工作量,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

●堅持將課程育人作為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載體,充分發揮專業課教師全員育人功能。

●健全學習制度,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教師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引導教師準確理解和把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深刻內涵,增強價值判斷、選擇、塑造能力,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引導廣大教師充分認識教育改革發展成就,紮根八閩大地,辦好福建教育。

●充分利用我省紅色文化和海絲文化資源,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教育,引導廣大教師熱愛祖國、獻身教育。

●創新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開闢思想政治教育新陣地,搭建思想政治教育新載體,強化教師社會實踐參與,推動教師充分了解黨情、國情、社情、民情,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著眼青年教師、輔導員、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群體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思想政治教育。

●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動引導,工作上創造條件,生活上關心照顧,使思想政治工作接地氣、入人心。

弘揚高尚師德,創新師德教育,引導廣大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堅持教書與育人相統一、言傳與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與關注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與學術規範相統一,全心全意做學生錘鍊品格、學習知識、創新思維、奉獻祖國的引路人,用愛心培育愛、激發愛、傳播愛。

●把師德養成教育貫穿於教師職前培養和職後培訓全過程。

●建立新教師入職宣誓制度。

●發掘師德典型、講好師德故事,加強引領、注重感召、弘揚楷模,形成強大的正能量。

推進師德師風建設工程。

●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完善師德規範,加強對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師德師風等監察監督,強化師德考評,體現獎優罰劣,把師德建設作為學校工作考核和辦學質量評估的重要指標,把師德師風作為教師評價的第一標準,作為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業績考核、職稱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的首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

●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教師個人信用記錄,建立師德失範通報機制,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著力解決師德失範、學術不端等問題。

●弘揚師道尊嚴,正確區分教師正常履職與師德失範界線,維護教師正當權益。

3

振振興師範教育

提高師範生質量

實施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建立以師範院校為主體、高水平非師範院校參與的師範教育體系,推進政府、高等學校、中小學“三位一體”協同育人。

●師範院校要重點發展師範教育,師範類在校生原則上不低於三分之一,以市為主管理的本科高校要把保障基礎教育師資培養作為辦學重點之一。

●加大對師範教育支持力度,加強師範教育經費省級統籌,師範專業生均撥款標準比同類非師範專業上浮50%。

●優化師範教育佈局結構,支持高水平綜合大學成立中小學及職業技術教師教育學院或設立師範教育專業,參與教師培養培訓工作。

●加強教師教育學科建設,支持師範院校申報教育碩士、教育博士授予單位及授權點。

●強化教師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在專業發展、職稱晉升和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傾斜。

●將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教育學科納入“高峰”學科支持計劃、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教育學科納入“高原”學科支持計劃。

●師範院校評估增列師範類專業評估項目,開展師範類專業認證,提高教師培養質量。

●合理確定師範類專業招生計劃,擴大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緊缺學科師資培養規模。

●研究生招生計劃向教育類相關專業傾斜。

●鼓勵師範院校採用“大類招生、二次選拔”方式,辦學條件好、教學質量高的院校師範專業在錄取時增加面試環節,選拔樂教、適教、善教的優秀學生進入師範專業。

●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採取公費培養、到崗退費、定向培養等方式,提高師範生專業獎學金標準,吸引更多優秀青年報考師範專業,切實提高生源質量。

●擴大初中畢業起點五年制專科層次幼兒園教師培養規模。

●擴大公費師範生培養規模,鼓勵各級政府與高校聯合公費定向培養“本土化”鄉村教師和幼兒園教師。

●推進教師培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義務教育學校側重培養素質全面、業務見長的本科層次教師,為高中階段學校側重培養專業突出、底蘊深厚的研究生層次教師,為學前教育培養熱愛幼兒、才藝兼備、擅長保教的本、專科教師。

●大力推動研究生層次教師培養,探索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本科和教育碩士研究生階段整體設計、分段考核、有機銜接的培養模式,鼓勵師範生輔修第二師範專業。

●實施“卓越教師培養計劃”,分類推進教師培養模式改革,按照幼兒園教師綜合培養、小學教師全科型培養、中學教師“一專多能”培養、特殊教育教師複合型培養、職業院校教師“雙師型”培養的要求,提高師範生培養質量。

●以實踐為導向優化教師教育課程體系,強化師範生“三字一話”(鋼筆字、毛筆字、粉筆字和普通話)等教學基本功和技能訓練,以及特殊學生隨班就讀指導等能力訓練,師範生教育實踐不少於半年。

●運用“互聯網+”提高師範生信息技術素養,提高教書育人和適應教學發展的能力。

●鼓勵教育實踐與農村頂崗實習支教、學生課後服務相結合。

4

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開展五年一週期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計劃,健全教師專業發展體系,擴大縣級以上培訓覆蓋面。

●實施中小學名師名校長培養工程,開展中小學教師境內外研修訪學,壯大基礎教育骨幹教師和領軍人才。

●抓好新教師試用期培訓,探索非師範類畢業新入職教師統一培訓制度。

●深化培訓模式和內容改革,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引導教師潛心研究、提升水平。

●加強中小學校長培養培訓,造就一支政治過硬、品德高尚、業務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長隊伍,提升校長辦學治校能力。

●支持教師和校長大膽探索,創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學特色和辦學風格,營造教育家脫穎而出的制度環境。

●加強各級教師發展機構建設與改革,推進縣級教師進修學校與教科研、裝備、電教等機構的職能和資源有機整合,嚴把教研員入口關,配齊配足學科教研員。

●到2022年,縣級教師進修學校全面實現辦學標準化,並建成若干所示範校,每個設區市重點建成1個市級教師專業發展基地。

●推進師範院校與教研、培訓等資源融合,促進教師培養與專業發展一體化、教科研與職業培訓一體化。

●建立幼兒園教師全員培訓制度,提升幼兒園教師科學保教能力。

●拓寬學前教育學歷提升通道,引導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幼教從業人員通過學歷和技能提升取得教師資格證。

●加強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培訓,實施新辦園、農村園和普惠性民辦園教師(園長)專業能力提升工程。

●創新幼兒園教師培訓模式,支持師範院校與示範性幼兒園協同建立幼兒園教師培養培訓基地,推進集中培訓與跟崗培訓相結合的培訓模式。

●實施學前教育研訓隊伍培養計劃。

●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造就一支技藝精湛、具有“現代工匠精神”的雙師型教師隊伍。

●實施新教師“師範教育+企業實踐”入職培訓制度和優秀青年教師跟崗訪學,全面落實職業院校教師企業實踐制度。

●適應高職教育“二元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構建雙師型教師“師傅+教師”二元身份。

●注重中高職教師素質協同提升,打造一批中高職教師專業技能創新示範團隊,加大專業帶頭人和名師名校長培養力度。

●重視加強職業院校基礎課教師、班主任隊伍建設。

●支持“雙一流”建設高校、示範性應用型高校和職業院校與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建立健全高等院校與行業企業聯合培養雙師型教師的機制。

●支持職業院校教師境內外研修。

●健全校企人員互兼互聘制度,鼓勵企業和院校以雙向兼職、雙重身份、雙崗一體的形式聯合引進“產業教授”“產業經理”。

●重點面向職業教育實施“臺灣高校教師引進資助計劃”和“師資閩臺聯合培養計劃”,促進閩臺師資交流與共享。

堅持教學與科研並重,著力提高教師專業能力,推進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

●搭建校級教師發展平臺,加強院系教研室等學習共同體建設,全面實施青年教師導師制和助講培養制度,完善傳幫帶機制,推進教學改革與創新。

●重點面向新入職教師和青年教師,開展高等學校教師教學能力提升培訓。

●完善高校教師境內外進修交流訪學制度,結合“一帶一路”建設和人文交流機制,有序推動國內外教師雙向交流。

服務創新型省份和人才強省建設,適應高校“雙一流”建設需要,支持高校創新人才申報國家級人才項目,壯大領軍人才隊伍。

●實施高校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高水平創新團隊建設支持計劃、“閩江學者獎勵計劃”。

●依託“海峽博士後交流資助計劃”等,培養引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學科領軍人才和青年學術英才。

●實施高校馬克思主義理論人才支持培養計劃,著力建設馬克思主義複合型人才隊伍。

●依託高校特色新型智庫、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平臺,匯聚培養一批哲學社會科學名家名師。

●實施教學團隊建設和教學名師培養支持計劃,高層次人才遴選和培育要突出教書育人能力和業績,讓科學家同時成為教育家。

●實施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能力提升計劃,重點開展醫教結合專項培訓和從事融合教育教師培訓,打造複合型特教專業教師隊伍。

●重視加強特教教師對自閉症、多重或重度殘疾學生康復指導和心理輔導能力培訓,提升殘疾學生全納教育水平。

●探索建立師範院校、特教機構和醫療機構合作培訓機制,深化特殊教育醫教結合改革。

持續推進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培訓,深入開展各類信息化應用活動。

●加快中小學智慧校園建設,鼓勵高校建設人工智能研究平臺,推進關鍵技術創新和智能教育發展,建設教育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加強教師教育課程資源開發建設,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推進信息技術與教師培養培訓有機融合,探索“人工智能+”教師教育工作,大力推進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混合式研修。

●推進培訓自主選學,建設選學服務平臺,實行培訓學分管理,建立培訓學分銀行,搭建教師培訓與學歷教育銜接的“立交橋”。

5

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適應教育現代化加快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緊迫需求,充分考慮新型城鎮化、人口流動、全面兩孩政策及高考改革等新情況,在現有編制總量內,盤活事業編制存量,優化編制結構,向教師隊伍傾斜,採取多種形式增加教師總量,優先保障教育發展需要。

●按照城鄉統一的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標準核定編制,完善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配備具體實施辦法,適當提高高中師生比。

●加大教職工編制跨行業統籌配置和跨區域調整力度,省級統籌、市域調劑、以縣為主,動態調配。

●編制要向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傾斜,按照班師比與生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

●鼓勵各地在現有編制總量內,根據實際需要探索建立中小學臨時週轉編制專戶,專項用於“產假式”缺編、老齡化及結構性缺員等教師補充。

●實行教師編制配備和購買工勤服務相結合,鼓勵返聘優秀退休教師補充人員不足,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無法增編的地區探索實行“人員控制數”管理,實行同崗同待遇,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健全完善編外聘用教師管理制度,逐步縮小編外聘用教師人數。

●嚴禁擠佔、挪用、截留中小學教師編制和有編不補。

深化職業院校人事制度改革,推動固定崗和流動崗相結合的人員聘用制度。中職學校和未實行生均定額撥款的高職院校可將不超過總編制30%用於自主聘用兼職教師,由同級財政按編制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核定補助經費。

積極探索實行高校人員總量管理,根據國家部署,穩步推進相關工作。高等學校在限額內依法自主設置內設機構,制訂崗位設置管理辦法並接受監督。

中小學教師

●完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政策,逐步將修習教師教育課程、參加教育教學實踐作為認定教育教學能力、取得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新入職教師必須取得教師資格。

●嚴格教師准入,提高入職標準,重視思想政治素質、心理健康和業務能力。

●分區域逐步將幼兒園教師學歷提升至專科以上層次,做到專科與本科並重;小學教師學歷提升至師範專業專科和非師範專業本科;初中教師學歷提升至本科;普通高中教師學歷提升至研究生。

●完善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建立符合不同學段、專業和崗位特點的教師招聘辦法。

●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按照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組織用人學校與優秀師範類畢業生在需求崗位範圍內探索開展專項招聘、雙向選擇。

●落實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加強任職條件和資格考核,規範選拔任用程序,確保校長隊伍具有較高的辦學治校能力和素質。

職業院校教師

●完善職業院校教師資格標準,探索將行業企業從業經歷作為認定教育教學能力、取得專業課教師資格的必要條件。

●落實職業院校用人自主權,完善教師招聘辦法,支持職業院校從行業企業招聘緊缺急需人才。

●到2022年,職業院校新補充專業教師具有行業企業工作經歷的比例達到60%以上。

高校教師

●嚴格高校教師職業准入,將新入職教師崗前培訓和教育實習作為認定教育教學能力、取得高校教師資格的必備條件。

●嚴把高等學校教師選聘入口關,實行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

●優化高等學校教師學緣結構,鼓勵高等學校加大聘用具有其他學校學習工作和行業企業工作經歷教師力度,健全外籍教師資格認證、服務管理等制度。堅持正確導向,規範高層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動。

●在現行標準上適當提高中小學高、中級教師崗位比例,暢通職業發展通道。其中,小學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初中高、中級教師崗位比例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普通高中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幼兒園高、中、初級崗位結構比例調整為1∶5.5∶3.5,特殊教育學校崗位結構比例參照初中確定。

●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已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可不受核准崗位數限制定向聘用。

●對鄉村教師探索建立“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高級教師職稱評聘制度。

●將中小學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學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經歷作為申報高級教師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要條件。

●探索對部分優質高中將中級及以下職稱評聘權下放學校,由學校自主評審、自主評價、按崗聘任。

●積極推進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拓展職業發展空間,促進校長隊伍專業化建設。

完善中小學職稱評價標準

●堅持德才兼備、全面考核,建立健全符合教師崗位特點的考核評價體系,強化教學工作量和教育教學實績考核,不簡單用升學率、學生考試成績、論文和課題等評價教師,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

●加強聘後管理,激發教師的工作活力。

●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建立不合格教師退出機制。

●加強中小學校長考核評價,督促提高素質能力,完善優勝劣汰機制。

●完善相關政策,清理規範競賽、掛牌命名錶彰項目,防止形式主義考核檢查干擾教師正常教學。

完善職業院校教師職稱評價標準

●健全考核評價制度,雙師型教師考核評價要充分體現技能水平和專業教學能力。

●完善職業院校行業企業招聘教師職稱銜接制度。

推進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加強聘期考核,實行準聘與長聘相結合,做到能上能下,能進能出。

●教育、人社等部門要加強對高校自主職稱評聘事中事後監管。

●深入推進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學業績和師德考核,將教授為本科生上課作為基本制度,建立健全教學綜合考評機制。

●注重個體評價與團隊評價的結合,對科研團隊實行以解決重大科研問題與合作機制為重點的整體性評價。

●全面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縣級機構編制部門按編制標準適時核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編制不足部分可使用“人員控制數”;縣級人社部門按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核定中小學崗位總量。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要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並報同級機構編制、人社、財政部門備案。

●積極推行競聘上崗制度,建立競爭擇優、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

●深入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實行教師聘期制、校長任期制管理,推動城鎮優秀教師校長向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

●實行鄉鎮內走教制度,同級財政予以相應補貼。

●積極推進學前教育巡迴支教制度。

●繼續實施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鄉村緊缺師資代償學費計劃和補充教師資助計劃。

●鼓勵支持退休優秀教師到鄉村和基層學校支教講學,積極推進山區和沿海地區師資對口幫扶協作。

6

提高教師地位待遇

●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完善績效工資核定辦法,結合學校辦學績效實行差別化核定,對公益目標完成好、寄宿制及缺編的學校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

●特殊教育學校應按不低於普通學校20%的比例核增績效工資總量。

●完善教師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有效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名優教師和從事特殊教育等特殊崗位教師傾斜,並可根據實際與教齡掛鉤,鼓勵教師長期從教。

●對評上文明學校等綜合獎項的學校,其獎勵金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實施校長職級制改革的地區,根據實際實施相應的校長收入分配辦法。

●符合條件的中小學特級教師和正高級教師按規定享受二級保健。

●全面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制度,鼓勵各地將邊遠鎮區教師納入補助範圍,完善差別化補助辦法,並逐步提高補助標準,省級財政對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實行綜合獎補。

●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海島教師隊伍建設的支持力度。

●加強鄉村教師週轉宿舍建設,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為鄉村教師配備相應文化設施,改善鄉村教師生活條件,豐富精神文化生活。

●實施鄉村園丁關愛工程,每年度預算安排體檢專項資金,組織鄉村教師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實施鄉村優秀青年教師培養獎勵計劃,在進修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等方面向鄉村青年教師傾斜,關心他們工作生活,鞏固鄉村青年教師隊伍。

●完善學校、個人、政府合理分擔的民辦學校教師社會保障機制,民辦學校應與教師依法簽訂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工資,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權益,為教師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鼓勵各地建立民辦學校最低工資指導線。

●鼓勵民辦學校按規定為教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改善教職工退休後待遇。

●依法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科研立項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民辦學校按規定享受人才引進支持政策。

●完善職業院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製度,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

●經所在單位同意,職業院校教師根據合作協議到企業兼職的,可按規定取得兼職收入。

●教師擁有知識產權的技術開發、產品設計等成果,可依法依規在企業作價入股。

●完善職業院校技能型人才引進政策,推動職業院校制定特色引智標準、規範程序和配套措施,完善引進人才服務保障措施。

●對緊缺或亟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探索試行以崗位任務為導向的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

●鼓勵中職學校實行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

●中等職業學校校企合作及與教學科研相關的社會服務產生的淨收入,可提取50%~70%的比例用於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追加績效工資總量。

建立體現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機制,擴大高等學校收入分配自主權,進一步完善內部收入分配製度。

●高等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確定收入分配辦法,探索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多種分配方式。

●支持高校實施提高競爭力的內部分配機制。

●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

●完善教學崗位內部激勵機制,根據中央統一部署,對專職從事教學的人員,適當提高基礎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的比重,加大對教學型名師崗位激勵力度。

●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支持高校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幫助高等學校青年教師解決住房困難。

●完善高層次人才住房、子女就學等服務保障措施。

突顯教師職業的公共屬性,強化教師承擔的國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

●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特殊法律地位,明確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負起中小學教師保障責任,採取務實舉措提升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和職業地位,吸引和穩定更多優秀人才從教。

●公辦中小學教師要切實履行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義務,強化國家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和教育責任。

加大教師正向激勵力度

●按表彰獎勵有關規定,定期以省委和省政府名義組織開展全省傑出人民教師和特級教師評選表彰活動,以省人社廳、教育廳名義開展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表彰活動。

●開展省級教學名師、名校長、教學成果獎評選,重點獎勵貢獻突出的教學一線教師。

●市、縣兩級按有關規定,因地制宜開展教師表揚獎勵活動,並落實相關優待政策。

●推動並支持展現教師時代風貌的題材影視和文學作品創作,大力宣傳教師中的“時代楷模”“最美教師”“大國工匠”等典型代表,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按有關規定,做好教師從教榮譽證書頒發工作。

●完善各級各類學校教師獎勵基金建設,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對教師出資獎勵,開展經常性尊師活動,營造尊師重教良好社會風尚。

加快建設現代學校制度,體現以人為本,突出教師主體地位,落實教師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建立健全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師參與學校決策的民主權利。

●推進高校“一校一章程”建設。堅持和完善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積極推行教授治學模式,充分發揮教師在高校辦學治校中的重要作用。

●維護教師職業尊嚴和合法權益,完善教師權利救濟制度,關心教師身心健康,克服職業倦怠,激發工作熱情。

老師好~

來源:福建新聞聯播、福建省教育廳官網

主編:柯 杉

統籌:林曉宇

監製:陳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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