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校畢業生就業新政來啦!涉及戶口、工資、職稱、編制……

優先培訓基層高校畢業生,將基層高校畢業生放在重要崗位上多鍛鍊,編制政策和編制標準適當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傾斜,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予以優先,高校畢業生在河北省基層就業的可不受條件限制將戶口自願遷移到省內任意城鎮,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創業並持續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助5000元……

為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在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和促進基層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近日,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財政廳、共青團河北省委制定印發《河北省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河北高校畢業生就業新政來啦!涉及戶口、工資、職稱、編制……

培訓優先

經費向基層傾斜 優先培訓基層高校畢業生

《方案》提出,實施能力素質培育計劃,夯實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基礎。

與高校畢業生相關的各類培訓項目、培訓經費要向基層傾斜,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可開設專門課程,各地組織實施的“雙基”公務員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新型農業經營人才培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等要優先培訓基層高校畢業生。

基層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或職業培訓補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規定給予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建立基層人才導師結對幫扶制度,推動國家、省市學術技術帶頭人、高層次人才與基層高校畢業生建立結對培養關係,指導培養對象開展科學研究、技術攻關、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新工藝推廣等,吸納培養對象參與導師科研項目,導師培養成果可視同基層工作業績,在高層次人才推薦選拔、表彰推優、專家休假療養等方面優先安排。

鼓勵行業部門實施基層人才專項培訓計劃,通過定向委培、學習進修、跟班學習、實踐考察等多種渠道,提升基層高校畢業生崗位適應、職業發展和實踐能力。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選送紮根基層高校畢業生到境外、國外進行考察交流、進修學習等,不斷健全短期培訓和長期培養相結合、國內培養和國際交流相結合的開放式培養體系。用人單位要為基層高校畢業生參加學習培訓活動提供必要的時間保障和經費支持。

搭建平臺

放在重要崗位鍛鍊 實施導師制培養模式

《方案》提出,實施崗位鍛鍊成才計劃,搭建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平臺。

強化崗位鍛鍊是促進高校畢業生髮揮作用、加快成長成才的必然途徑。各地及各用人單位要尊重基層高校畢業生的特點和特長,積極搭建工作平臺,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將基層高校畢業生放在重要崗位上壓擔子、給臺階、多鍛鍊,支持他們承擔重點任務、創新項目、技術攻關等。

實施導師制培養模式,由單位負責同志或業務帶頭人進行“一對一”傳幫帶,放在校長助理、所長助理、專家助理、總經理助理等重要崗位上進行鍛鍊培養。

建立健全多崗位鍛鍊制度,培養一專多能複合型人才。國有企業要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管理激勵機制,大膽使用有基層生產和管理經驗的優秀高校畢業生。積極選派基層高校畢業生中的業務骨幹到上級單位或發達地區掛職鍛鍊、跟班學習等。

崗位條件

編制政策和標準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傾斜

《方案》提出,實施職業發展支持計劃,拓展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空間。

強化職業發展是促進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的重要組織保障。各地要堅持基層導向,在幹部人才選拔任用工作中注重基層經歷。

根據基層發展需要和財力狀況,編制政策和編制標準適當向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傾斜。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機關招錄高校畢業生可適當放寬學歷、專業等條件,降低開考比例。

適當提高基層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比例,對高層次人才或基層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通過特設崗位等方式引進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政策,縣(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可自行根據崗位情況確定是否限定本地生源和開考比例。

職稱評審

優先、破格或越級晉升職稱等級

《方案》提出,落實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

對優秀的基層高校畢業生注重選拔使用,在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人才項目選拔、出國深造、參加進修學習和學術會議等方面予以優先。

建立體現基層一線專業技術人才工作實際和特點的職稱評價標準,合理設置評定條件,長期在縣(市、區)及其以下事業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對論文和科研成果不作為必備條件,主要評價其愛崗敬業、履職盡責、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工作年限等;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

對長期在基層農村、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並作出重要貢獻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可破格或越級晉升職稱等級。

完善基層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定向評審、定向使用”制度,對基層申報職稱單獨分組、單獨評審。

就業扶持

機關招錄公務員計劃的10%定向招錄

《方案》提出,對參加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後留在基層工作的人員,要及時納入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跟蹤培養。

每年拿出不少於全省縣(市)及以下機關招錄公務員計劃的10%定向招錄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人員;省、市事業單位每年拿出一定崗位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人員。

縣(市)事業單位有空崗的,在本人願意、單位需要的前提下,可通過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滿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參加職稱評定。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3年內,在省內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等方面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同等政策待遇。

戶口遷移

基層就業可不受條件限制遷移到省內任意城鎮

《方案》提出,完善基層人才流動機制,促進基層人才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高校畢業生在河北省基層就業的,可不受社保繳納年限、居住時限等條件限制,憑就業報到證和畢業證將戶口自願遷移到省內任意城鎮(國家政策有特殊限制的除外);檔案既可交工作所在地、也可交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保管。

縣以下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定向招錄(聘)高校畢業生有最低服務年限的,在本單位服務滿2年後,可根據單位和個人實際情況在縣域間流動(國家有明確政策要求的除外)。

工資待遇

試用期滿合格後級別工資高定兩檔

《方案》提出,實施基層成長環境營造計劃,提供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良好工作生活保障。

對到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新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直接按試用期滿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的級別工資高定兩檔;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見習期工資直接按見習期滿工資確定,轉正定級時薪級工資高定兩級,對到二類及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急需緊缺專業(行業)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同級財政可給予專項安家費。

對在縣以下基層事業單位從事農林科技工作的人員,轉正定級後浮動一級薪級工資,滿8年後轉為固定工資,並繼續浮動。

對在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要認真落實鄉鎮工作補貼政策,向條件艱苦的偏遠鄉鎮和長期在鄉鎮工作的人員傾斜,補貼水平不低於月人均200元。落實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並及時足額髮放。

創業補助

創業並持續經營半年以上一次性給5000元

《方案》提出,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創新創業。

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創業並持續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助5000元。自取得營業執照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收費,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支持高校畢業生以資金入股、技術參股等方式,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濟組織,鼓勵其興辦家庭農場,對其中符合扶貧扶持政策、農業補貼政策條件的,按規定落實政策扶持。

各級各類人才表彰獎勵項目進一步向基層一線傾斜,將基層高校畢業生納入表彰獎勵對象範圍。逐步建立健全基層高校畢業生表彰獎勵體系,形成分層次、分類別的基層優秀青年人才評選獎勵機制。按規定對紮根基層、幹事創業、敬業奉獻、表現突出或作出重大貢獻的高校畢業生給予表彰獎勵。

政策傾斜

基層用人單位要加大政策傾斜和照顧

《方案》提出,實施基層成長服務體系建設計劃,形成關心關愛基層高校畢業生成長的良好氛圍。

對到基層工作的黨員高校畢業生,各級黨委和基層黨組織應加強教育管理和激勵關懷,嚴格組織生活和紀律約束,對非黨員的優秀人才要加強政治引領和政治吸引,使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充分感受黨的關懷關愛,沿著正確方向健康成長。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聯繫服務機制,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座談、走訪慰問等活動,密切與基層高校畢業生聯繫。

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要將基層高校畢業生作為重要服務對象,及時提供就業創業服務,落實相關政策扶持。

基層用人單位要立足自身資源,加大對高校畢業生的政策傾斜和照顧。要依託現有場地資源、利用互聯網技術,為基層高校畢業生搭建形式多樣的線上線下互動平臺,推動他們相互學習交流。

人才選拔

機關事業單位選拔將優秀人才作為重點

《方案》提出,實施後備人才計劃,打造一批紮根基層的優秀青年人才。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搭建分層次、多渠道的基層後備人才選拔體系,建立本地基層成長計劃後備人才庫。

將基層成長計劃後備人才納入本地青年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統籌銜接,協調推進,加強支持。

上級機關事業單位選拔幹部人才、同級單位崗位職務(等級)晉升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崗位),應當將納入後備人才的優秀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人選對象。

要加大跟蹤培養力度,通過理論學習、實踐鍛鍊、國情考察、對外交流等多種方式,培養出一批政治堅定、勇挑重擔、作風過硬的基層後備人才,源源不斷地為基層幹部人才隊伍建設提供新鮮血液。

(燕趙都市報 記者 楊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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