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三法院宣判4件電信詐騙案

龙岩三法院宣判4件电信诈骗案

12月21日上午,新羅、長汀、漳平法院對4件7人涉電信詐騙犯罪案件集中進行宣判,7名被告人分別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七個月不等的刑罰。

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分別為新羅法院受理的被告人謝某祥等3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盜竊、詐騙案,長汀法院受理的被告人王某水等2人詐騙案,漳平法院受理的被告人李某詐騙案,漳平法院受理的被告人陳某福詐騙案。

龙岩三法院宣判4件电信诈骗案

2017年至2018年1月間,被告人謝某祥通過在QQ購買、百度搜索、要求被害人在虛假“寶信貸”貸款平臺填寫個人資料等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條數達948062條。2017年10月至11月間,被告人謝某祥夥同謝某濤及謝某某冒充“微粒貸”客服以提供貸款為由,通過蘋果應用商城竊取被害人現金共計人民幣6000元。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間,被告人謝某祥在互聯網上非法購買公民信息,並夥同謝某某、謝某濤利用該虛假貸款“寶信貸”平臺,通過撥打電話、加微信好友等方式,共撥打詐騙電話3196次,騙取他人共計現金人民幣8166元。新羅法院經審理,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盜竊罪、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謝某祥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一千元;其他2名被告人決定執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長汀法院受理的被告人王某水等2人詐騙案

龙岩三法院宣判4件电信诈骗案

2018年5月初,被告人王某水通過撥打在互聯網上買來的公民電話,謊稱提供網貸,並與有貸款意向的人員互加微信或QQ。然後利用微信或QQ發送貸款APP給對方,在對方按要求辦理貸款申請後,被告人王某水在電腦後臺控制該貸款APP使對方貸款不通過,再以幫對方進行包裝重新申請貸款可以通過、收取對方6%手續費為由等方式進行詐騙。

2018年5月底,被告人王某水先後僱請被告人戴某明及陳某鋒(另案處理)實施詐騙。期間,被告人王某水向被告人戴某明發放工資8000元。2018年6月16日,被告人王某水、戴某明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長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水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人民幣26616元,被告人戴某明知被告人王某水實施詐騙,仍接受其僱請參與詐騙他人財物人民幣4160元,兩被告人均屬詐騙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王某水、戴某明利用電信網絡工具及平臺,針對不特定人實施詐騙,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戴某明系受被告人王某水僱請,實施詐騙中一個環節(冒充客服人員),系起次要作用的從犯。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水、戴某明決定執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漳平法院受理的被告人李某詐騙案

龙岩三法院宣判4件电信诈骗案

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底間,被告人李某受鄧某建(刑拘在逃)等人之邀,與鄧某豔等14人(均已判決)先後在漳平市菁城街道萬城“香樟園”附近山上、漳平市和平鎮一廢棄“兔子場”、漳平市和平鎮石鼓山、漳平市和平鎮菁坑村一山上參與電信詐騙。該團伙冒充國家工作人員,以“殘疾人生活補貼”、“車輛燃油補貼”、“新生兒營養補貼”等虛假事實實施詐騙。被告人李某於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23日、2015年5月初至2015年5月28日,參與詐騙尹某曼等14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209378.19元。

漳平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決定執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漳平法院受理的被告人陳某福詐騙案

龙岩三法院宣判4件电信诈骗案

2017年2月初,吳某生(已判刑)購買準備了用於詐騙的手機卡、QQ號碼、詐騙資料等詐騙工具。隨後,吳某生邀集了陳某(已判刑)、被告人陳某福組成詐騙團伙分別在漳平市西園鎮前洋坪村一山上、漳平市新橋鎮麥元碧靈南路民泰村一出租房內,以淘寶客服人員身份,向不特定淘寶買家撥打詐騙電話,以淘寶買家購買的物品存在質量問題,需要向淘寶買家退款為由,通過QQ向淘寶買家發送網址等鏈接,並讓淘寶買家在該鏈接中輸入賬號和密碼。吳某生、陳某、被告人陳某福等人則通過網站後臺獲取淘寶客戶的支付寶、銀行卡等信息,然後再將淘寶客戶賬號上的資金轉走。至案發,被告人陳某福參與詐騙期間已經查證的被害人被騙金額為575394.25元。

漳平法院經審理,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福決定執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立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