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大惡極之人,被凌遲之後,割下來的肉還會被人買來吃

古時候為了懲罰一些作惡者,會使用刑具。

而有一些暴君卻對酷刑十分感興趣,他們樂於看人體被不同的方式摧殘,於是就下令製造各種稀奇古怪的刑具以供他們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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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殘忍的酷刑要屬“凌遲”。用刀將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來,放在一個盆子裡,在“剮人”的過程中,受刑者不能斷氣,若是在受刑過程中犯人死了,則說明劊子手手藝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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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會將割下來的人肉帶回家去吃,稱之為“藥”。

凌遲除了要用刀,還有一個工具就是鉤,把要割的肉用鉤子先勾起來,使疼痛感增加百倍。

罪大惡極之人,被凌遲之後,割下來的肉還會被人買來吃

大太監劉瑾因為“謀反”罪而受此刑,被割了3357刀,足足割了三天。在這三天裡,還不能讓劉瑾斷了氣,要讓他完全感知疼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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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劉瑾被割了357刀,每割十刀行刑者便要看劉瑾是否暈死過去,如若暈過去了便要對著他大喊大叫使其甦醒,總之,每一刀的疼痛感都要使其感受得真真切切。

罪大惡極之人,被凌遲之後,割下來的肉還會被人買來吃

第一天割完,劉瑾還喝了兩碗粥。

第二天,繼續割,割了十多刀之後,劉瑾便身亡了。

可人死了,依然要繼續行刑,劉瑾就像案板上的肉,被劊子手一刀一刀地割下來,內臟,首級依次取下。並且將肉和骨頭全部搗碎,使這個罪大惡極的人永世不得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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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許多人為了洩憤花錢買劉瑾肉吃,更有甚者生吃劉瑾肉以洩心頭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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