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通“生命通道”怎麼這麼難?

畅通“生命通道”怎么这么难?

畅通“生命通道”怎么这么难?
畅通“生命通道”怎么这么难?

文丨祝振強

最近,接連爆出幾起行路車輛不避讓運送急救病人的救護車及執行緊急救火任務的消防車的惡性事件。

日前,在北京三環路上,一輛黑色小客車任憑後面運送病人的救護車如何示意,就是不讓行。後警方認定,小客車司機存在未按照規定讓行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等違法行為,對其處以罰款、駕駛證記分的處罰。

陝西省漢中市洋縣司機黃某、謝某的行為如出一轍。近日,這兩名司機在行車中,封堵在趕赴火警現場的消防車前,任憑消防車如何鳴笛、喊話示意,就是不避讓。後這兩名駕駛人亦分別受到了罰款、駕駛證記分的處罰。

實際上,這些年來,拒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的事件時有發生,媒體多次爆出這方面的新聞。2014年,廣東省深圳市甚至啟動了有關避讓救護車的專項行動。這項行動實施的一年間,竟發生500餘起不避讓救護車事件!

發生在2012年12月初的一起類似事件,更是由於耽擱了寶貴的急救時間而令傷者逝去。當時,北京120急救中心將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傷的傷者緊急送往醫院,從事故現場到醫院不過3公里。然而,不論救護車的警笛如何嘶鳴,眾多車輛無動於衷,就是不讓行。3公里的路,救護車由於足足走了40分鐘而釀成悲劇!

最近幾年,在山東濟南、福建南平、四川涼山等地,均發生過救護車被封堵而致傷病者生命無以挽回的悲劇。在四川涼山發生的救護車被封堵事件中,醫生為突出重圍,上百次喊話,結局依然如故。

慘劇歷歷在目,案例不勝枚舉。可以說,當今,各地、各大中城市,包括小城市,情形大同小異,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的行為均較為普遍。並且,這一情形的存在經年有時, 幾成頑症。

人常說: “人命關天,水火無情。”的確,面對火情,消防人員十萬火急、分秒必爭,只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方能撲滅火情,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及財產損失。而及時將傷病者送至醫院,同樣千鈞一髮,不允許有絲毫的耽擱。

畅通“生命通道”怎么这么难?

但凡具備基本的同情心,具有起碼的文明道德意識,能夠恪守法律法規的底線,對此就能夠充分理解,就會緊急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為其順暢行駛提供方便。但我們看到的,卻是一些司機面對生命接力救援的麻木不仁以及面對熊熊烈火的了無同情心。

我們注意到,媒體爆出的各地對於情形嚴重的封堵救護車、消防車案例的處罰,大都是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深圳市的處罰稍重些, 會罰款1000元、 駕駛證記3分。現在看來,這樣的處罰尚不能形成足夠的震懾力,不足以以儆效尤,不足以提醒全社會重視這一事關人的生命以及財產安全的大問題。

這樣的處罰,較之酒後駕駛被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至2000元的罰款,醉駕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以及被追究刑事責任,明顯偏輕。實則,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造成的危害,並不比酒駕、 醉駕的危害輕微多少,在處罰上理應旗鼓相當。 而酒駕、醉駕的治理之所以成效顯著,與嚴厲的處罰以及不間斷、不放鬆的查處有著密切的關係。

必須承認,當今,在司機中普遍存在著把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不當回事的傾向,違規違法者眾,這就給依法查處帶來了一定的難度。由此,更需要相關部門不能有畏難情緒,不能打退堂鼓,不能敷衍塞責、缺乏認真負責、勇於擔當的勇氣與作為。

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長期以來形成的各大中城市交通狀況的擁擠不堪以及交通管理效率的低下,亦客觀上加劇了不避讓現象的危害。從一些案例中我們不難發現,在被封堵得水洩不通的道路上,僅憑個把司機的覺悟,顯然無濟於事。

在一些歐美國家,如何在封堵的道路上給救護車、消防車等車輛讓路,是駕校培訓考試中的必修必考科目。在德國,考駕照要過的第一關,就是如何通過鳴笛聲音傳來的方向避讓救護車以及辨識避讓救護車的特定通道。在一些歐美國家以及日本、新加坡等國家,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屬於嚴重的違規違法行為,要被重罰。

或許, 加重對於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行為的處罰以及在駕校培訓考試中增加相關內容等,我們都不難做到。難的是戒除司機中普遍存在的浮躁、衝動、一定程度上存在的“路怒症”以及暴戾、攻擊傾向;難的是讓每一名駕車上路的司機的頭腦中,都能夠具有強烈的生命意識、對己對人的由衷的情感、善意與尊重;難的是讓每一名司機都能夠時刻繃緊遵紀守法這根弦。

惟此,方能令 “生命通道”暢通無阻,方能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率進而形成文明駕駛的氛圍,方能提升全社會的文明道德水平。而這是一個細水長流、涵育心靈的過程,是一個由表及裡、潤物無聲的過程,或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對此,我們要有足夠的耐心,鍥而不捨,滴水穿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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