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是用來博眼球的工具,一點也不行

生命,不是用來博眼球的工具,一點也不行

昨天下午,榮縣順城街發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男孩墜樓事件,距上一次發生的類似事件,不過才兩個月左右。——金碧城女童墜樓事件。

小林是昨晚十點左右才知道的,一位網友給我發來了一段視頻,並問我發現了什麼問題沒有。很不忍心看了兩遍,這裡也就不貼圖片和視頻了。

很可惜,男孩沒有被搶救過來。

通過現場視頻來看,的確存在一些疑問,在官方沒有發出通告以前,小林也就不放出來了。

是的,一切都要以官方的通告為準,這既是對當事人家屬的尊重,也是對網友們的尊重。

前段時間發生的滴滴空姐遇害案,“二更食堂”為博眼球被封禁,新橋少年溺水事件,部分媒體用當事人遺體照做封面.......讓小林對於涉及生命的事件和文章,有了更多的看法。

——該不該寫?該怎麼寫?什麼時候寫?寫什麼?...

作為媒體人,是否應該先考慮,文章會不會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詢問過家屬嗎?是否瞭解詳細情況?家屬是否同意發?官方是否有發出對於此次事件的通告?權威媒體是否有發佈事件的採訪情況?

那麼,問題來了

男孩是誰?

為什麼會墜樓?

是意外還是人為?

家屬知不知情?

因何導致死亡?

警方的傷情鑑定結果有沒有?

......

不,很多自媒體平臺都不會去了解的,他們只關心點擊,關心粉絲數量,要的是發稿的速度。也許內心有一點良知,想了解這個事件更深層次的情況,那麼會進行一個實地的走訪,去了解這個事情。

就像上一次,金碧城女童墜樓事件一樣。榮縣的一個媒體平臺進來了實地走訪並還原了現場情況,這是值得鼓勵的。

而作為讀者,當你看到一篇並沒有詳細情況介紹的文章的時候,你看到的到底是什麼?是“稀奇”嗎?——在現場看到家屬悲痛欲絕的時候,還會感到稀奇嗎?

“請給當事人家屬一點空間,當天發生的悲劇,全城都知道了,這樣真的好嗎?還是要換位思考一下。”

另外,“本內容由網友提供,更多情況請以官方通告為準”,這一句話相信很多網友都不陌生,仔細思考一下,這其中其實存在很大的問題——

,如果該篇文章存在惡意中傷且不實或當事人不願公開等情況,有關部門追責到平臺方,最後受傷的是誰?肯定是提供內容來源的網友。這種做法真的很LOW ,比摘取網絡文章不署名原作者的做法還要LOW。

網友是信的過你的平臺,才向你進行爆料,而平臺是不是應該以最誠懇的態度來對待網友?而不是作為一個獲取內容的工具?撇清關係?

換句話說:網友提供內容來源,作為平臺方如果有發佈的需求,應當事先核實情況,瞭解事件詳情,在以平臺的名義來發布,這才是應有的節操。

“你不是媒體人,只是一個商人而已”

以上,針對這幾天榮縣發生的兩起涉及生命的事件,小林作為一個自媒體平臺的運營者,還是這樣嘮叨了幾句。

如網絡上流傳有不是官方和權威媒體發佈的文章,請大家謹慎轉發,謝謝。

生命,不是用來博眼球的工具,一點也不行

——男孩,一路走好

生命,不是用來博眼球的工具,一點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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