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中華文化的染色體(上)

文字本是文化的,同時又是神聖的。文化得足以使人淡化;神聖得幾乎使人神經,因為太文化了就經不起變化;太神聖了就難免落入俗塵。

文字是語言的書面形式,她的出現是中華民族的偉大創舉和智慧結晶,也是中華文明從古至今綿延不絕的重要載體,她的科學性和神奇性早被古人所認識。我過南北朝時有位姓庾名肩吾的人,在他撰寫的《書品》中對文字的作用有過這樣的概括:“開篇玩古,則千里共明,削簡傳令,則萬里對面”。文字確實可以衝破時空的限制在人際之間的情海里縱橫捭闔、溝通融洽。當今世界上真正能夠稱得上文字的當屬漢字,西方的文字只是一堆字母的排列,可是,今人卻大都對她既熟悉又陌生,可以說熟悉得到了視而不見的地步,陌生得幾乎一無所知。

然而,文和字從本源上講並不是一回事。按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所說“獨體為文,合體為字”,文和字原來就有先後之分,獨合之別的。文是字的開頭和基礎,字是文的孳乳和發展。

文字,中華文化的染色體(上)

甲骨文、金文、篆體的“文”

“文”獨體會意符號,文的文化內涵相當豐富,其中的秘情奧妙一時也很難說清。一般來說,在遠古時代,人們以自身為模樣,以陶器、石壁、崖面為載體畫出的紋理便稱作“文”。甲骨文一款的文就像一個兩臂伸張、兩腿交叉聯手起舞的人形,這是華夏民族第一個表示“文”的符號。文音通紋,二款、三款的“文”(人)的胸脯增加“X”和“ω”的刻畫符號,是以自身為載體畫出的“紋”。紋即紋身,紋身是一種文,當祖先第一個人拿起刻畫、塗抹工具開始作“文”的時候,世間的文明和審美同事出現了,而首先被文明美化了的是人類自身。《註疏》有“越俗斷髮文身,以避蛟龍之害,故刻其肌,以丹青涅之”的記載。文既是一種文化、又是一種文飾,從“文”到“飾”就構成了社會的一個文化層面。金文一、二款與甲骨文三款的“文”,在人的胸脯增加了像“心”一樣的文飾。三款是甲骨文一款聯手起舞的細化,青海省大同縣上孫家寨出圖的約五千年前舞蹈彩陶盆的圖案,就是這種聯手起舞的真實寫照。

文字,中華文化的染色體(上)

從甲骨文到楷書,“文”正是這種人形的體現。由於文身有某種美趣,因而也就進入“文”的審美視覺,文身向前走了一步,藝就隨之產生了。

“文”是文字的胚胎。《易經·繫辭下》:“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是說伏羲注意觀察事物的各種現象,並畫出紋理,由於這些紋理的發展和積累,經過一番分析、概括,一部分抽象為八卦符號,用以表示事物的內在關係,一部分概括為具有形音義的“文”,以表示事物的外觀形象與蘊意。“文”的數量積累,為“字”的產生準備了條件。可見,“文”又是文字產生的醞釀、鋪墊和第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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