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湘潭縣3名科級幹部受審!

日前,湘潭縣人民法院對由縣紀委監委移送起訴的陳某彪涉嫌貪汙、受賄罪,彭某高涉嫌貪汙、挪用公款罪,湯某良涉嫌貪汙、受賄罪3起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

2016年至2017年,被告人陳某彪在擔任湘潭縣石鼓鎮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共計53萬元;2011年至2017年期間,陳某彪分別利用其擔任湘潭縣梅林橋鎮鎮長、龍口鄉黨委書記、石鼓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5.5萬元。

2016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彭某高在擔任湘潭縣石鼓鎮人民政府鎮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夥同陳某彪,將湘潭縣石鼓鎮人民政府易地扶貧徵拆款12萬元予以侵吞,另外挪用易地扶貧徵拆款39.2686萬元用於個人營利活動。

被告人湯某良原系石鼓鎮黨委副書記,2016年底,與時任石鼓鎮黨委書記陳某彪商議,利用經手管理某電纜廠集資款並負責集資戶的兌付工作的職務便利,通過虛增債權、套取資金的方式共計套取20萬元公共財產,兩人各分得10萬元。2017年下半年,湯某良分別應趙某、莫某、朱某三人要求,將其債權添加到2017年度的某電纜廠集資款的償還名冊中,並提出索要感謝費的要求作為條件,被告人湯某良收受三人賄賂款共計18.9825萬元。

因案情複雜

合議庭決定對該3案擇期宣判

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張振宇 通訊員:田婷婷


審核:徐美 葉漢民

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湘潭縣3名科級幹部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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