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頒佈P2P“最嚴十條”,互金行業“寒冬”將至?

12月6日,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官方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行業專項整治期間有關行為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對轄區P2P平臺在互金專項整治期間的有關行為提出了規範要求。

深圳頒佈P2P“最嚴十條”,互金行業“寒冬”將至?

深圳頒佈P2P“最嚴十條”,互金行業“寒冬”將至?

深圳頒佈P2P“最嚴十條”,互金行業“寒冬”將至?

《通知》綜合了自深圳市第一次行政核查以來對網貸企業採取的各種限制措施,主要從三方面入手:限制網貸機構的相關變更、限制業務規模、規範退出與清盤,並詳細提出了整治期間P2P平臺不得變更股東及實控人、不得增加待償、不得增加出借人數量等10項規定。

最引人注目並議論最多的是第五項“P2P網貸機構出借人人數不得增加,並應有序減少出借人人數。”

除了深圳,不得不聯想到此前北京副市長殷勇在11月19日的財新峰會上曾提出針對P2P違規存量整治中將實行“三降”(即縮減待收餘額、降低出借人人數、減少門店數量)。

限制業務規模,對於網貸機構極具殺傷力,如果嚴格按此執行,部分規模較小或復投率低的平臺可能撐不了多久。即使規模較大的平臺也會體會到互金行業“寒冬”般的凜冽。

業內對於深圳、北京兩地提出的“降人數”要求出現不同解讀,其中一種即認為正常運營P2P平臺不得新增出借人(即新增獲客)。對此,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曾光作出了澄清,“出借人人數不能增加,不是不能新增出借人,而且新增了就要同步減少結清出借人,出借人數量保持動態減少。”

目前全國網貸行業正在為尋求合規備案,進行自律檢查和行業檢查的關鍵階段,深圳監管此時出手,明顯開始提速,“嚇退一批、拖死一批、市場化淘汰一批、監管清理最後一批,一直堅持走到最後的才是真正贏家。”行業迎來最後的洗牌。

此次十項自律要求僅面向深圳P2P網貸機構,但其他城市從業者也表示了高度關注,並擔心是否會全國普及。不少行業內人表示,“各地情況不一樣,但目標是一致的,應該會互相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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